“公益诉讼要做好,首先就是人的能动性问题,要对工作有激情。”在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有这样一位青年检察官,她以法律为剑、以正义为盾,将青春和热情倾注于保护青山绿水的事业中。她就是王艳秋,德宏州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自2009年加入检察院以来,王艳秋在公益诉讼领域取得了显著成就,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的坚定守护者。
王艳秋在不少港剧正义形象的影响下,立志成为一名法律人。她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华中师范政法学院法学专业,并在研究生阶段专攻民商法。2009年,王艳秋跨越四千多公里,从东北来到云南德宏,开始了她的检察生涯。王艳秋说:“成为一名检察官,是我的理想。小的时候,我对法律职业就有一份向往,所以读大学的时候报选的专业都选了法学。”
在德宏州检察院,王艳秋最初被分配到民事行政检察部门。面对广泛的工作范围和高要求,她通过不懈努力和实践积累,逐渐成长为一名独当一面的检察官。2015年,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在云南启动,王艳秋开始面临新的挑战。她不仅要处理涉及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等多方面的案件,还要面对企业或行政单位等复杂的主体对象。
在公益诉讼的道路上,王艳秋披荆斩棘,不断探索前行。2017年,她接手了一个关于某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不达标的重大案件。面对臭气熏天的现场取证和可能对全县百姓用水安全构成威胁的问题,王艳秋心急如焚。在督促整改过程中,检察机关起诉了该单位,最终取得了胜诉。这场官司不仅引起了广泛关注,也体现了王艳秋对公益诉讼的坚定决心和专业能力。
王艳秋深知,公益诉讼工作需要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因此,她主动成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宣传员”和“桥梁搭建者”,积极传播公益诉讼的理念,努力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在处理案件时,她坚持原则,力求在保护环境与发展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她的工作得到了同事们的高度评价,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王艳秋的足迹遍布德宏的山川河流,她带领团队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近年来,她指导办理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多达59件,涵盖了多个领域,与相关部门合作共建生物多样性保护机制,督促违法行为人赔偿生态损害赔偿金50余万元,恢复公益林2000余亩,复垦基本农田1000余亩。
2022年,王艳秋被任命为德宏州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在她的努力下,德宏检察机关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了十余项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极大提升了公益保护质效,为全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供了宝贵样本。她参与和指导办理的多件公益诉讼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个人也获得了多项荣誉和表彰。
王艳秋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公益诉讼办案能手”的称号,她不仅是德宏公益诉讼检察事业的见证者和参与者,更是推动者。她将青春和梦想播种在德宏这片热土上,如今,公益希望之花在这里绽放。“希望我能够在检察官这条道路上一直走下去,一直深耕,实现内心的价值,用法律与正义构筑关于青山绿水间那一抹永不褪色的‘蓝’”。王艳秋说。
云南网记者贺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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