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至20日,高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对辖区内文江、罗场、沙河、来复四个法庭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
高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副大队长李钰兰、唐飞重点对法庭门岗安检、警务装备、监控设备、消防器材、监控室、审判法庭等重点区域逐一进行隐患排查,特别对安检设备能否正常使用、法庭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善、防暴处突装备是否配备齐全、法警单警装备携带及安保工作履职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及时整改,确保安全隐患及时得到排除。
此次安全检查,进一步强化了人民法庭安保人员的安全意识,提升了人民法庭的安检技能和处突能力。下一步,高县人民法院将坚持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不断提升队伍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全面助力人民法庭提升安保工作水平,为法庭审判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高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