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7个男子被老板欠10万工资,他们去要账,中午在公司食堂点了4盘菜,老板

傻瓜叫阿哥 2024-12-24 23:07:00

浙江杭州,7个男子被老板欠10万工资,他们去要账,中午在公司食堂点了4盘菜,老板要70000元饭钱,不给就不结工资。法院判了!

一起普通的讨薪纠纷,竟然演变成了"天价饭菜"风波。在杭州某建筑工地,7名农民工被拖欠工资长达半年之久。他们千里迢迢来到公司讨要说法,谁料一顿普通的工作餐,竟然被要价7万元!这让人不禁想问:这饭菜是用黄金做的吗?更让人愤怒的是,老板居然以这顿饭为要挟,不付餐费就不给工资。这样的"魔幻现实主义"剧情,让人直呼:"还有王法吗?"

案情回顾 2023年6月,张明、王华等7名农民工通过工友介绍,来到杭州某建筑工地从事装修工作。按照双方约定,工资按月结算,每人月薪在8000元到12000元不等。

可工程完工后,公司负责人李某以各种理由推脱,迟迟不结算工资。眼看2024年春节将至,7人多次电话催要无果,无奈之下只好亲自来到公司讨薪。

2024年1月15日上午9点,7人来到公司,苦等4个小时也没见到老板。中午时分,他们实在饿得不行,就在公司食堂点了4个再普通不过的家常菜:青菜、土豆丝、回锅肉和番茄炒蛋。

下午2点,老板李某终于现身。但他不仅没有解决工资问题,反而对着7人劈头盖脸就是一顿训斥:"谁让你们在食堂吃饭的?这是高档员工餐厅,每人收费1万元,一共7万元。不把餐费付了,就别想拿工资!"

7名工人当场就傻眼了。10万元的血汗钱没要到,反倒背上了7万元的"饭债",这剧情也太狗血了!

法律解析 这起案件的焦点有三个:拖欠工资、餐费纠纷和变相要挟。

从劳动关系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李某拖欠工资长达半年,已经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还规定,恶意欠薪情节严重的,可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关于那顿"天价饭",《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明确规定,格式条款的提供方不得以不合理的方式限制对方权利。老板随意要价7万元,明显违背了公平原则和市场规律,属于权利滥用行为。

更为恶劣的是,老板以高额餐费为要挟,变相拒绝支付工资,这种行为已涉嫌违法。《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老板不能以任何理由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

法院判决 杭州市某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李某需在判决生效后5日内支付张明等7人工资共计108,600元

对于食堂用餐费用,按照当地物价部门规定的员工餐标准,每份20元计算,7人共计140元

李某因恶意欠薪被处以5000元罚款 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追究其涉嫌违法犯罪的责任

案件启示 这起"天价饭菜"案件看似荒诞,实则暴露出一些用人单位漠视劳动法规、随意侵害劳动者权益的现象。面对这种情况,农民工该如何维权?

证据先行:工作期间要注意保存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照片、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

及时投诉: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12333热线投诉

寻求帮助:可以向工会组织、法律援助机构求助

依法维权:通过劳动仲裁、法院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对用人单位来说,这个案例也敲响了警钟。想用这种歪门邪道来对付工人,最后只会打脸自己。守法经营、按时付薪,才是企业的正道。

面对这种明显不合理的要求,你会选择忍气吞声还是据理力争?在讨薪维权的路上,又该如何把握法律的界限?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免责声明:本文根据真实案例改编,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本文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或建议,仅供读者参考。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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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sly951753

sly951753

18
2024-12-25 18:05

罚五千太多了,五十吧

阿唐

阿唐

12
2024-12-26 12:35

敲诈勒索暃

白发三千丈

白发三千丈

4
2024-12-26 13:38

罚款太轻了,,,,,一点点惩戒的作用都没有啊!

浮生若梦

浮生若梦

2
2024-12-26 15:04

为什么不算敲诈勒索呢

angel8775

angel8775

2
2024-12-26 15:13

要钱就轻了,没要到钱可就要命了

流浪

流浪

1
2024-12-26 14:13

罚款参考国外欠薪的应该少点

傻瓜叫阿哥

傻瓜叫阿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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