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邵建明于2024年12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4031号、0062024032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邵建明立案。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表示,初步判断在2024年12月6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4年12月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关注到,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经查,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印股份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2024年1月31日,海印股份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亏损6800万元至8400万元。4月2日,公司发布《2023年度业绩快报》,披露公司净利润为亏损约8496万元。4月26日,公司发布《2023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将净利润修正为亏损约1.56亿元。4月30日,公司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2023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约1.56亿元。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与年度报告披露的净利润金额差异较大,且未及时修正。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海印股份董事长邵建明、总裁邵建佳、董事会秘书吴珈乐、财务总监叶海燕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目前,海印股份的索赔正在征集中。受损股民是否符合索赔条件?索赔流程是怎样的?股民朋友可联系《投资快报》股票维权咨询、新闻报料渠道。报社将组织专业的金融315团队,为广大投资者提供的一站式咨询服务支持,通过法律途径及时挽回投资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