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法院:踏雪执行保权益司法为民显温情

身边24小时 2024-12-26 00:05:51

近日,肃北县暴雪寒潮来袭,路面积雪结冰,县法院执行局的干警们为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障,他们不畏严寒奔走在执行的路上。

被告肃北县某农场法定代表人因农场修建马棚、养马资金不足向原告借款合计350万元,借款合同期间,被告连续多次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以各种借口拒不还款,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查封被告名下的商铺及农场和场内的各项设备,价值约310万元。经审查,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法裁定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执行当日,寒风凛冽,执行法官驱车50公里赶到该农场,尽管查封工作量大,但执行干警为充分维护和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专门开辟绿色通道,当天就完成了保全工作。当事人激动地说:“太感谢你们了,没想到你们效率这么高,真是解决了我们的燃眉之急!”

诉前财产保全是在诉讼前为防止被告转移、隐匿财产,确保裁判文书内容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而采取的一种措施,通过诉前保全,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占据有利地位,保障自身权益的实现。下一步,肃北县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用更加坚定的执行信念,更加有力的执行措施,努力守护每一名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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