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批次电热水壶不合格,其中3批次产品涉嫌无证生产

新京报 2024-12-26 10:54:33

新京报讯(记者张洁)12月25日,新京报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获悉,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快热式电热水器等13种网售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32批次电热水壶产品不合格,其中,有3批次产品涉嫌无证生产、1批次产品未标注厂名厂址,已交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广东华生智能电器有限公司、中山市万进电器有限公司等不合格产品生产单位被点名。

不合格名单显示,标称广东华生智能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液体加热器(多功能水壶)(规格型号WS-801B220V~50Hz1350W1.0L;生产日期/批号2024年4月28日),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合格,且涉嫌无证生产;标称中山市万进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快速电热水壶(规格型号WJ-D318220V~50Hz烧水功率:1350W烧水额定容量:1.0L;生产日期/批号2024年5月15日,2024年5月21日),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条试验)不合格,且复检仍不合格。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称,对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立即下架处理,同时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企业出厂销售。对不合格企业,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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