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察网讯12月20日,湖北省郧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对二次酒驾被查的曹某,处以罚款2700元并行政拘留3日。
29岁的曹某系郧西县城关镇镇黄石梁村人。今年11月12日13时46分,他驾驶一辆无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郧西县城关镇黄石梁村高铁站前高架桥路段处,被郧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执法小分队民警辅警查处。经酒精检测仪检测,显示曹某体内的乙醇含量为66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车。
经查,曹某曾因饮酒后驾驶报废机动车等违法行为被郧西交警查处,由于这是他第二次酒驾被查,交警大队依法将曹某送至郧西县行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