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关于对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公示(序号18)

身边24小时 2024-12-26 18:29:18

2023年12月26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武汉市反馈了督察报告,蔡甸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制定整改方案,督促责任单位加快整改进度,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就反馈意见(序号18)整改任务进行公示:

一、反馈意见

移动源污染防治监管薄弱。《武汉市2022年改善空气质量攻坚方案》要求,加大柴油车排气监管执法力度,全面实施汽车排放检测与维护制度,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管,但督察发现,武汉市对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监管能力薄弱,重点任务推进不力。一是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落实不到位。数据显示,2023年1-8月,武汉市车辆复检数为33603辆(次),在湖北省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内仅可查询到634辆(次)的维修记录,检测-维修-复检闭环率只有1.89%。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和维修企业违法违规现象频发。相关检查发现,2023年1-8月,全市84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有35家存在不同程度的违法违规问题。督察期间,督察组随机抽查武汉天富盛强贸易有限公司、武汉富征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武汉万顺通汽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3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发现均存在未按国家标准规范操作的行为;调阅黄陂区武汉宏路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东西湖广缘汽修经营部、东西湖区广缘汽车服务中心、武汉盛达装卸运输有限公司等4家维修企业出具的30份复检车辆维修凭据,发现均存在造假情况。

二、整改目标

1.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监管执法常态化机制,推进移动源监管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到位;

2.移动源监管执法能力得到有效提升,适应新形势下工作需要。

三、整改措施

1.加大机动车尾气路检抽检和监管执法力度,严控超标车辆上路。

2.加强检测机构监管力度,督促检测机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要求检测人员严格按照检测程序检测,杜绝机动车检测弄虚作假现象。

3.强化大型车辆集中停放地和用车大户抽查力度,督促超标车辆整改。

4.持续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执法检查,重点对辖区工业企业、物流仓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地等单位非道进行编码登记,对污染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抽测。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等强化联动,定期组织联合执法检查、联合双随机抽查;环保和公安部门2022—2024年分别完成2411台、2400台和325台柴油车路检抽查;环保和交通部门对2起维修复检存在异常问题进行复核。

2、督促辖区3家检测机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聘请车检行业专家上门帮扶,督导检测人员严格按照检测程序检测,杜绝机动车检测弄虚作假现象。

3、加大大型车辆集中停放地和用车大户抽查力度,2022—2024年完成大型柴油车抽查2017台,督促超标14车辆完成整改。

4、持续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执法检查,2022—2024年重点对辖区73家工业企业、4家物流仓储、4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地等单位非道进行编码登记总共2045台,对污染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抽测1743台。

现将该整改任务的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8日(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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