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新乡市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为便于理解掌握《工作方案》内容,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老年人助餐工作。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等11部门《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民发〔2023〕58号)、河南省民政厅等11部门《河南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豫民〔2024〕1号),市民政局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工作方案》,起草过程中充分征求了相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意见,并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经过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等流程形成此稿。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明确了我市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的阶段性目标,到2024年底,老年助餐服务将覆盖40%的城镇社区和10%的行政村,每个街道(乡镇)均有1个能够提供配餐服务的老年食堂;到2028年底,老年助餐有需求的村(社区)基本覆盖,多元供给、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老年人就餐便利度、满意度明显提升。
《工作方案》主要部署了以下五项重点任务。一是多渠道布点。明确助餐服务纳入城市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通过新建改建、完善拓展、社会合作、互助共建等方式,建设布局合理的老年助餐服务场所。二是多类型建设。针对城乡地域差异,综合考虑区域老年人规模、用餐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根据设施点的实际情况,分别建设为老年食堂、老年餐桌和老年助餐点。三是多样化运营。灵活多样创新运营方式,采取公建民营、市场主体兴办、连锁化运营等方式,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服务效率,推进“互联网+助餐”,通过智慧化手段为老年人提供用餐便利,满足老年人不同需求。四是多维度支持。建立多元筹资机制,对依托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老年食堂、老年餐桌和老年助餐点,根据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各类民生费用价格优惠政策;建立老年助餐设施运营补贴和老年人就餐补贴方案,推动老年助餐可持续发展。五是多形式监管。守牢食品安全,保障场所安全,注重送餐安全,加强数字监管。强化属地管理和日常监管,加强社会监督,餐饮加工关键环节通过“明厨亮灶”等方式接受公众监督,守牢安全底线。
《工作方案》强化发展保障。一是各县(市、区)要将发展老年助餐服务作为为民办实事重要内容。二是各部门主动作为、协同配合。民政部门做好牵头工作,加强督促指导。发改、财政、人社、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商务、税务、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完善具体的落实措施;其他部门按职责做好老年助餐服务相关工作。三是支持各县(市、区)从实际出发,探索创新具有地方特色、灵活多样的老年助餐服务方式,有序推进老年助餐服务扩面提质,有效提升老年助餐服务实际效果。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老年人、支持老年助餐服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