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平县委巡察机构在指导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时,对巡察整改不彻底和新发现的问题制发《县委巡察整改工作督办函》,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今年来,黄平县委巡察机构积极探索推进巡察整改监督协作配合机制,通过压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监督、督促整改落实等方式,着力构建“改、督、效”全链条监督闭环,做深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截至12月上旬,十三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共发现问题442个,督促问题整改428个,推动相关部门建立完善制度机制63个。
为拧紧巡察整改责任“发条”,县委巡察机构坚持集中反馈和单独反馈相结合,通过召开巡察集中反馈会、分管县领导面对面交办的方式,向被巡察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进行反馈,明确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列明整改事项清单,倒逼被巡察党组织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特别是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强化监督跟踪问效,会同县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巡察整改台账跟踪销号机制,由县委巡察机构对被巡察党组织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按照“一类问题一张清单”“一个单位一个方案”的方式,实行“台账式”销号清单管理,分类推进问题解决。制发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工作提示,由县纪委监委纳入年度监督检查清单,融入日常监督、专项整治等工作内容,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察看、随机抽查等方式,实时监督了解被巡察党组织的责任落实、问题整改、标本兼治等情况。
建立“五方”会商会审工作机制,县委巡察机构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巡察组等力量,采取面对面、一对一的方式,集中对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逐一过筛、集中研判,对巡察整改效果不佳、超期未完成或整改推进不力情况的党组织,采取约谈、通报、书面督办等方式,全力推进巡察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改出成效。截至目前,共约谈党组织主要负责人4人次,通报整改不力问题1期,对4个党组织进行通报批评。
此外,县委巡察机构还充分发挥巡察“回头看”的“再体检”作用,对整改完成的单位进行重新审视,按照“边巡边移”机制,将发现的“漏网”问题、“新发”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快查快结,提升巡察效果,持续彰显利剑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