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法官耐心、高效的调解下,双方互谅互让,被告杨某当场给付货款,纠纷得到妥善处理。
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杨某经常在李某经营的调味品超市购买调味品,赊购货物后一直未给付货款,合计拖欠货款2300余元,李某在多次催要无果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立即向原、被告双方了解案件情况,被告表示确实存在拖欠货款的情况,对原告起诉的货款数额也认可,但因其他事情和原告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故拖延货款至今。调解过程中,法官也详细听取了原告的陈述,并劝原告和被告平心静气协商解决问题,也对被告进行释法明理,告知其不偿还货款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化干戈为玉帛,被告当庭履行了拖欠的货款,原告也表示不会因为这次纠纷影响多年的合作,该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法官说法:诚实守信是市场交易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双方成立合同关系后,应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的,还应当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