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一对小夫妻正在床上带着孩子玩耍,可是突然听到了一个陌生人的声音,起初夫妻两人以为听错了,可是对方却又说了一遍,叫两人把头转过来。而循着声音来源,两人竟然发现是家中的摄像头。
视频中,一对年轻的小夫妻,还有他们那尚在咿呀学语的孩子,一家三口正在床上愉快的玩耍着。
可就在这其乐融融的氛围里,突然,一个冰冷且突兀的电子语音打破了这份和谐:“把头转过来。”那声音在安静的房间里显得格外刺耳,妻子瞬间瞪大了眼睛,脸上的笑容僵住了,一股寒意从心底涌起。
而丈夫呢,一开始还沉浸在和孩子玩耍的欢乐中,听到这声音也愣了一下,但随后只是皱了皱眉头,又继续逗弄着孩子,似乎觉得这只是个偶然的小故障,没太当回事。
可是,对方又说了一句,把头转过来,妻子惊讶不已,原来,循着声音追过去,竟然是家中安装摄像头发出来的。妻子当机立断,决定把摄像头拆下来。
事发后,回想起当初安装这个摄像头的缘由,妻子称当时安装宽带的时候,安装人员说可以帮着安装免费的摄像头,想着既能实时查看家里的情况,出门在外也能更安心,加上也不要钱,于是便欣然答应了,哪能想到如今会出现这样让人害怕的事。
首先,从民事角度来看,这一事件涉及到了消费者的权益以及隐私保护相关的法律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在这个案例中,小夫妻原本在家中的私人生活场景,本应处于不被他人随意窥探和打扰的状态,而摄像头突然发出这样莫名其妙的语音,已经对他们正常的家庭生活安宁造成了侵扰,侵犯了他们的隐私权。
虽然这个摄像头是所谓“免费安装”的,但宽带安装人员或者提供摄像头的相关方,有义务确保该设备不会出现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
如果能够证明是设备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或者是安装过程中存在不当操作导致出现这样侵犯隐私的异常情况,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小夫妻有权要求相关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比如赔偿精神损失,毕竟这样的情况给他们带来了心理上的恐惧和不安。
再从行政角度分析,如果摄像头出现这种异常语音是有人恶意为之,比如通过非法手段入侵了摄像头的系统,远程操控发出语音来窥探他人生活,那么这很可能涉嫌偷窥他人隐私。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因此,涉事人员会面临相关的行政处罚,比如罚款或者行政拘留的处罚。
目前,这对夫妻选择了报警求助,希望警方也能够调查出来,到底是机器出了故障,还是有人真的在背后偷窥他人隐私。
无论从哪种情况,这件事给广大消费者敲响了警钟,在面对一些看似优惠、免费的服务时,一定要谨慎考虑,仔细确认相关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以及合法性,避免让自己陷入不必要的权益受损风险之中。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慕 公
卧室安装摄像头,脑子有病
用户17xxx44
换海康吧[抠鼻][抠鼻][抠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