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酒泉市生态环境局发布11月酒泉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排名,7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由好到差分别为:肃北县、阿克塞县、玉门市、敦煌市、金塔县、瓜州县、肃州区。与上年同期相比,金塔县、玉门市、敦煌市、阿克塞县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肃州区、瓜州县、肃北县环境空气质量下滑。
11月,酒泉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浓度为49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同期相比,肃州区下降11.3%,玉门市下降33.8%,敦煌市下降30.8%,阿克塞县下降25.9%,瓜州县下降20.8%,金塔县下降11.9%,肃北县下降10.4%;全市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21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同期相比,阿克塞县下降23.8%,敦煌市下降18.5%,金塔县下降7.7%,玉门市下降7.7%,肃北县持平,肃州区上升4.2%,瓜州县上升5.0%。
11月,酒泉市气态因子月均浓度分别为:二氧化硫(SO2)8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15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0.8毫克/立方米,臭氧(O3)92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11月,肃州区、金塔县、玉门市、瓜州县、敦煌市、阿克塞县优良天数同比增加,肃北县优良天数同比减少。其中,瓜州县增加8天,玉门市增加5天,敦煌市、阿克塞县各增加4天,肃州区增加2天,金塔县增加1天,肃北县减少1天。(酒泉融媒记者边世文通讯员赵永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