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封,男子意外过世,得到112万赔偿款,父母和配偶各分20万,3个未成年孩子分72万。但孩子还小,就把钱存在爷爷银行卡里,母亲设置密码。爷爷过世后,银行卡落入二伯家保管,3年花光72万。母亲索要未果,以孩子的身份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决。 (案例来源:河南省开封市通许县法院) 李淑芬看着银行卡上的0余额,恨得捶胸顿足,她千不该万不该去赴了那场饭局,导致3个孩子的72万赔偿款都被人设计花光了。 赔偿款是孩子的爸爸宋军用命换来的,宋军为了养活一家老小,拼命工作,发生意外过世了。虽然人没了,好在得到了112万的赔偿金。 宋军的父母都还健在,所以赔偿金的分配就是以未成年的孩子为主,3个未成年的孩子分得72万,父母和配偶李淑芬各20万。 72万放谁那,对方都不放心。于是商定了一下,爷爷开个户头,把钱存进去,然后由李淑芬设置密码,但是银行卡要由爷爷奶奶保管。 因为爷爷奶奶年事已高,怕有意外情况发生,就跟孩子们的大伯商量好,要是爷爷奶奶不在了,就由大伯负责保管银行卡。 可是天不遂人愿,爷爷和大伯先后离世,银行卡就落到了奶奶张娟手里。 但是老太太记性不好,总怕把这么贵重的东西搞丢,反正银行卡没有密码取不出钱,就把银行卡交给孩子们的二伯宋强和二伯母厉红杏保管。 拿到银行卡的那天,厉红杏就邀约李淑芬到家里做客。席间两个人聊了很多,虽然宋军不在了,但亲人就是亲人,以后无论有什么事,尽管来找孩子他二伯。 有二伯一口吃的,就不会让3个孩子饿着,让李淑芬不要累着自己,可以经常走动。 自从宋军离世后,爷爷和大伯又先后离世,李淑芬不仅要照顾年迈的婆婆,还要照顾3个未成年的孩子,真的是很疲惫。 从没有人跟李淑芬这般推心置腹的聊过这些话题,李淑芬感觉到了温暖,借着酒劲就跟厉红杏话起家常,一吐为快。 后来李淑芬也的确经常去跟二伯一家人走动,二伯一家人对李淑芬和3个孩子也都很好,直到2021年,二伯一家人的态度急转直下。 对李淑芬开始闭门不见,甚至连电话都不接。李淑芬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也没去管。直到孩子这边需要用钱了,李淑芬找到了奶奶张娟。 可张娟却早就把银行卡交给二伯一家人保管,李淑芬这才知道。等李淑芬上门讨要银行卡的时候,二伯宋强毫不犹豫的把卡还给了李淑芬。 可李淑芬去取钱时,却发现余额为0,于是找到宋强质问。 宋强跟厉红杏笑李淑芬太傻:三两黄酒下肚真是什么都往外说,你要不告诉我们密码,我们也不能花的这么爽! 李淑芬后悔不已,要求宋强把钱还回来,宋强当然不会归还。于是李淑芬以3个孩子的名义,把二伯一家人告上法庭,要求归还72万元。 1、 李淑芬认为,宋强和厉红杏在未得到允许的情况下挥霍72万,构成不当得利,应当归还。 根据《民法典》第985条的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72万乃是宋军过世后给3个未成年孩子的赔偿金,因爷爷和大伯先后过世,所以银行卡才由奶奶保管。 岂料奶奶将银行卡随意交给二伯一家人保管,导致钱款被二伯一家人挥霍精光,二伯一家人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应该归还72万赔偿金。 2、 二伯一家人认为,银行卡是母亲给的,密码是弟妹说的,他们默认这钱就是给他们家用的,不构成不当得利,无需返还。 银行卡并未是二伯从母亲从中要的,是母亲怕自己会搞丢才交给二伯的。而密码则是弟妹主动告知的,并非恶意诓骗到手的。 所以二伯认为,这银行卡里的钱就是他们自愿给的,所以不用还。 3、 法院这样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897条的规定: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银行卡内的72万为3个未成年孩子分得的赔偿金,属于3个孩子所有。宋强和厉红杏以非常手段取得了银行卡的密码,将其72万多次取现消费,构成不当得利。 而张娟作为除了爷爷和大伯以外的银行卡的保管者,未尽到保管的义务,导致银行卡在宋强一家人的手中被消费一空,应承担保管不当的责任。 因此,法院做出判决,由张娟、宋强和厉红杏共同返还3个未成年孩子72万赔偿金。 法院判决后,宋强和厉红杏能归还72万赔偿金吗?这钱花的不烧手吗?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评论。
河南开封,男子意外过世,得到112万赔偿款,父母和配偶各分20万,3个未成年孩子
傻瓜叫阿哥
2024-12-28 21: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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