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在其官网发布《关于“国建集团”相关问题的声明》,全文如下:
关于“国建集团”相关问题的声明
近期,我单位关注到有名为“国建集团”的主体将我单位与“国建集团”“新时代地方国企减债融资(DRF)助力高质量发展课题”等主体及内容进行关联。现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1.我单位不是所谓“国建集团”的股东。基于我单位了解的信息,无法确认“国建集团”的具体名称及所指向的法人主体,我单位直接持股的法人主体中,并无所谓的“国建集团”或包含“国建集团”名称的主体。
2.我单位从未发起“新时代地方国企减债融资(DRF)助力高质量发展课题”,与该“课题”不存在任何关联,也并未从事、开展或委托任何第三方从事、开展任何相关工作或项目。
3.我单位保留对相关人员和单位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
2024年12月27日
花冲
我擦!这种单位也有人碰瓷。
用户18xxx28
对于这个囯建集团要严查
只识弯弓射大雕
还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查处!
用户60xxx07
这胆子真的是大到无法无天了
_ 缄默の飞猫
特此声明 后面真的需要标点符号吗?是要还是不要,搞糊涂了。请专家明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