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所长收5000元违规上户,致命案主犯漂白身份潜逃15年!四川凉山,一男子因斗殴致1死6伤,后因民警“办案不力”让男子给逃了。谁知10年后,那个民警竟然晋升了所长。而男子塞给对方5000元后,竟弄了个虚假身份上了户。后男子还是被警方抓获,所长见势不妙,选择主动投案自首。法院判了!
(信源:大河报-2024-12-27《派出所所长收5000元违规上户,致命案主犯漂白身份潜逃15年!所长犯滥用职权罪一审获刑3年,案件详情披露》)
一起发生在2005年的村庄械斗命案,近日终于迎来了正义的审判。潜逃15年的凶手阿某庚在普格县公安机关的命案侦破专项行动中被成功抓获,而帮助其潜逃的派出所所长阿某甲也未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这起事件的起因是阿某庚与邻居的矛盾。当时,一名村民带着几个手持锄头、木棒的村民冲到阿某庚家门前挑衅。阿某庚虽然势单力薄,但毫不畏惧,拿起器械冲入人群,导致一人死亡、多人受伤。事后,刑警阿某甲负责督办此案,但因认为阿某庚情有可原,未积极追捕,使其长期潜逃在外。
在潜逃期间,阿某庚因无法公布身份而生活受限,孩子上学也成问题。2015年,他得知阿某甲已晋升为所长,便通过关系联系上阿某甲,希望对方能帮忙办理新身份。阿某甲竟然同意,并为其伪造了身份,改名为“吉某丁”。然而,天网恢恢,阿某庚还是在2020年被抓获归案。
对于阿某庚的追诉期问题,法院调查后认为,其造成的后果严重,最高量刑可达死刑,因此追诉期为20年。阿某庚在案发后的第15年被抓获,尚未过追诉期。同时,该案在2015年已立案,因阿某甲的渎职导致未能及时抓获阿某庚,故不受追诉时效限制。最终,阿某庚被判处无期徒刑。
而阿某甲的行为也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他因滥用职权导致阿某庚逃脱,还收取了贿赂。法院认定其构成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开除公职和党籍。虽然阿某甲有自首和认罪认罚的情节,但无法抵消其严重错误。
这起案件再次提醒我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身份高低,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阿某甲作为一名警察,应该理性处理案件,而不是让个人主观想法左右判断。对于阿某庚的行为是否冤枉,法院自有判处,任何个人都不能为其遮掩或逃避法律制裁。
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这起案件的审判结果,不仅是对受害者的慰藉,更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定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