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一男子未经允许进入别人正在装修的别墅,结果脚一滑从一楼阳光房施工处摔到

沙僧说事 2024-12-30 11:26:54

江苏苏州,一男子未经允许进入别人正在装修的别墅,结果脚一滑从一楼阳光房施工处摔到负一楼地下室,致身体多处受伤。男子前后治疗花了12万余元后,将房主以及物业一并告上法法院,索赔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6万余元。房主:我还没说你擅闯民宅呢,居然有脸要赔偿?

(来源:红星新闻、豫视频等)

去年6月的一个傍晚,纪某来到某小区的朋友家做客。饭后,纪某独自在小区内散步,不知不觉间,他走到了一栋正在装修的别墅前。

别墅的小院大门半掩着,里面传来阵阵装修的嘈杂声。出于好奇,纪某就悄悄走了进去。

别墅内,阳光房正在施工,四周没有设置任何围挡或警示标志。纪某在别墅周围转悠了几圈,一不小心,脚下一滑,从一楼阳光房的施工处,直接摔到了负一楼的地下室。

剧烈的疼痛席卷全身,让他一下子昏了过去。期间,装修工人并未发现,待纪某自己醒来后,挣扎着要走出别墅,结果再次晕倒,后被朋友发现送往医院救治。

当纪某再次醒来时,人已经躺在了医院的病床上。医生告诉纪某,其两侧颞叶挫裂伤伴血肿、两侧颞部硬膜下血肿、头皮稍肿,还有T11椎体骨折等严重伤势。

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纪某终于康复出院了,但也花去了12万元的医疗费,其中光住院费用就有9万余元。

后纪某将别墅的主人以及物业公司均告上了法院,他认为是别墅主人与物业没有尽到警示义务,才导致自己摔伤的,所以要求这两方共同承担自己的损失,共计16万余元。

别墅主人张先生得知自己被起诉了,简直不敢相信,他愤怒地表示:“我新买的别墅还没入住,就闹出了这样的事!而且纪某未经允许就擅自进入我的别墅,摔伤了还要我赔偿?这简直是荒谬!”

物业公司也感到十分委屈,经理樊女士表示:“纪某的朋友是小区的租户,他以探访亲友的名义进入小区。我们哪里知道他会擅闯别人的别墅,这事和我们物业一点关系都没有啊。”

法庭上,纪某表示:

1、施工现场并没有设置围挡和警示标志,这是明显的安全隐患。

2、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者,没有尽到监管职责,也应该承担责任。

房主张先生认为:

别墅院内是业主的私人空间,未经允许,其他人不得进入。纪某擅自闯入,摔伤了应该自己负责。

物业公司认为:

我们物业只是提供小区公共区域的服务,对业主的私人空间没有监管职责,纪某的摔伤与物业毫无关系。

那房主张先生和物业公司到底该不该赔?

首先,纪某擅自闯入张先生的别墅,其自身存在过错。

《民法典》第240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这意味着,别墅作为房主张先生的私人财产,他有权决定谁可以进入,谁不可以进入。纪某未经允许擅自进入,已经侵犯了房主张先生的合法权益。

但是这并不代表他人在张先生的房子内受伤,张先生就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张先生能预见到有人会进入正在装修的房子,却并没有做好安全警示,那张先生还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不过,这个责任的比例并不高,一般在10%左右。

其次,物业公司无需承担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也就是说,物业公司的确有知道业主装修的事情,毕竟后续的装修垃圾清运还得物业公司来处理。而且装修的时候,不能拆除承重墙等注意措施一定要提醒到位,否则存在安全隐患。

但是业主具体如何装修,物业是无权管的,物业主要负责管理的是小区的公共区域。

因此,纪某在张先生的别墅内摔伤,与物业公司是一点关系都没有。

综上,就本案而言,我们认为张先生和物业公司均不需要赔偿,但目前法院正在组织三方调解,这看样子还是打算让张先生与物业公司赔偿一些。

有不少网友说:“果然只要告了或多或少能赔到点。”“如果这个判赔了,估计又是个糊涂案。”

对此,您怎么看?

0 阅读:889

评论列表

堂果爸

堂果爸

12
2025-01-04 19:32

凭什么证明是在这个别墅摔倒的?凭他做贼做小偷的样子?

用户13xxx86

用户13xxx86

1
2025-01-05 17:13

强盗进屋出了事也要赔

沙僧说事

沙僧说事

关注沙僧说事,带你看各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