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明确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单车

身边24小时 2024-12-30 12:18:56

人民网成都12月30日电(记者郭莹)据成都市交通运输局消息,《成都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服务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将于2025年1月19日起施行。该《实施意见》旨在完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以下简称“共享单车”)发展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优化车辆运力调度,提升服务能力,强化行停秩序管理,更好地满足市民出行需求,推动行业规范发展。此外,《实施意见》还对成都市民长期以来关注的共享单车“停车难”、早晚高峰“找车难”以及共享电单车定位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资料显示,近年来,成都市共享单车行业平稳有序发展,投放车辆100.8万辆,日均骑行210.7万次,有效满足了市民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需求,与轨道、公交共同构建了全市“三网融合”绿色出行体系。

为更好地满足早晚高峰重点区域骑行需求、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保障各方权益、强化协同共治,同时做好对共享电单车监管治理工作,成都市针对全市共享单车、共享电单车的实际情况,在《实施意见》中做了具体要求。

比如,要求针对早晚骑行高峰共享单车供需匹配问题,成都将通过在新改建轨道站点、公交枢纽站时,同步规划建设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优化、增加共享单车停放容量;在总量调控、动态平衡的原则下,充分利用科技手段高效精准调度车辆,特别是加强骑行需求量较大的重要路段和重点区域的车辆管理调度。再如,加强非机动车道、绿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持续优化自行车通行条件,打造市民通勤、休闲、健身等应用场景。共享单车按要求安装实体专用铭牌,运营企业运用卫星定位、电子围栏等技术做好车辆投放和运维管理。对于违规投放及长期滞留的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应及时回收清理,否则管理部门将依法采取处置措施,并纳入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严格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意见》明确,成都市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单车。成都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共享电单车与共享单车服务模式和功能相同,均服务于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其2.1公里的平均骑行距离与共享单车1.5公里的平均骑行距离相近,属于同质化出行方式,而且共享电单车的服务功能和方式也无法大规模取代私人自用电动自行车。共享电单车自重大、速度快,未成年人扫码骑行、骑行不佩戴头盔、违规搭人、乱停乱放等问题带来严重安全隐患和风险。经评估,成都市共享单车100.8万辆的规模总量已满足总体骑行需求,与共享单车同质化的共享电单车不具必要性,故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单车。

据悉,未来,成都市将形成部门监管、企业主体、多方参与的协同治理体系。建立以区(市)县为主体、部门协作、市区联动的共享(电)单车长效管理机制,维护市场秩序,整治违规投放、乱停乱放等问题;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市民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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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2xxx60

用户12xxx60

2
2024-12-31 01:53

就应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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