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部分高速公路实施差异化收费政策有关事项的复函》(浙政办函〔2024〕63号),同意我市境内部分高速公路继续实施差异化收费政策。
优惠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优惠对象及范围:
湖州市本级
实施范围为申苏浙皖高速南浔互通至南太湖互通段、申嘉湖高速公路南浔南互通至湖州东互通段,即对在上述路段行驶且不途经其他路段,进出均在申苏浙皖高速公路南浔、织里、湖州、南太湖和申嘉湖高速公路南浔南、双林、湖州东等7个收费站点内,并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记账卡的浙E牌照1类客车予以免费通行。
德清县
实施范围为练杭高速公路桐乡西互通至雷甸互通段、杭宁高速公路德清北互通至德清互通段、杭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复线新市枢纽至舞阳互通段、湖杭高速公路千金互通至新安枢纽段,即对在上述路段行驶且不途经其他路段,进出均在练杭高速公路桐乡西、新市、新安、雷甸,杭宁高速公路德清北、德清,杭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复线新市西、钟管、乾元、莫干山高新区、阜溪、莫干山、舞阳,湖杭高速公路千金、下舍等15个收费站点内,并使用ETC记账卡的浙E牌照1类客车予以免费通行。
长兴县
实施范围为杭宁高速公路长兴北互通至李家巷枢纽段、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李家巷枢纽至泗安互通段、杭长(宜)高速公路泗安枢纽至煤山北互通段,即对在上述路段行驶且不途经其他路段,进出均在杭宁高速公路长兴北、长兴、长兴南,申苏浙皖高速公路长兴西、林城、泗安,杭长(宜)高速公路泗安北、煤山南、煤山北等9个收费站点内,并使用ETC记账卡的浙E牌照1类客车予以免费通行。
安吉县
实施范围为杭长高速公路天子湖互通至安吉互通段、申嘉湖高速公路梅溪互通至杭垓互通段,即对在上述路段行驶且不途经其他路段,进出均在杭长高速公路天子湖、安吉北、安吉开发区、安吉和申嘉湖高速公路梅溪、孝源、孝丰、报福、杭垓等9个收费站点内,并使用ETC记账卡的浙E牌照1类客车予以免费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