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物保护发展中心组织学习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

身边24小时 2024-12-31 19:25:53

12月30日上午,在市文物保护发展中心会议室,副主任卢鑫带领大家共同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旨在深入解读新法与旧法之间的更新内容,并提升全体工作人员对文物保护法律的认识,为今后的文物保护工作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

培训重点围绕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展开。新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相较于旧法,在多个方面进行了重要的补充和完善。新法从8章80条修改为8章101条,增加了19条,修改了75条,保留了5条,内容更加全面和细致。

会上对新法中的新增制度、保护要求、鼓励支持措施以及禁止性规定等进行了详细解读。其中,新法增加了文物普查调查制度、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规划制度、“先调查、后建设”制度、“先考古、后出让”制度等6项基本制度,进一步强化了文物保护的规划和前期工作。同时,新法还提出了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并对革命文物、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等提出了具体的保护要求。

此外,新法还增加了多项鼓励支持措施,如文物价值挖掘阐释、文物保护科学研究、文物保护数字化工作等,旨在推动文物保护事业的创新发展。同时,新法也加大了对文物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文物违法罚款额度单位最高可达1000万元,为文物保护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保障。

通过此次学习,全体工作人员对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不仅提升了全体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也为亳州市的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法律指导和依据。

下一步,将通过组织培训班、线上宣传等方式,加强全市文物工作者加强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文物保护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为亳州市的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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