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田某甲因怀疑前妻彭某甲与合作伙伴杨某某有不正当关系,心生怨恨,预谋报复。当日,他携带斧头、杀猪刀等凶器,搭乘杨某某的车前往镇上。途中,田某甲突然发难,持刀捅刺杨某某,并将其残忍杀害。随后,他又返回车内,持斧头砍伤彭某甲,致其重伤不治身亡。案发后,田某甲驾车逃跑,但最终被警方抓获归案。
(来源:裁判文书网)
田某甲和彭某甲,相识于青春年少时,共同经历了许多风雨,最终携手步入了婚姻的殿堂。然而,两人的感情却逐渐出现了裂痕。
2018年11月,彭某甲与田某甲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然而,离婚后,他们并没有分道扬镳,而是仍然共同居住在一间房子里。
田某甲心中对彭某甲仍然充满了爱意,他多次向彭某甲提出复婚的请求,但每次都遭到了拒绝。
彭某甲离婚后,开始与杨某某合作经营一家公司。杨某某是镇上的一个商人,与彭某甲有着密切的业务往来。
田某甲得知后,心中充满了嫉妒和怨恨。他怀疑彭某甲与杨某某之间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这才导致彭某甲不同意与他复婚。
田某甲心中的怨恨越积越深,他觉得自己被彭某甲和杨某某背叛了。于是,他决定要让杨某某和彭某甲付出代价。
2019年6月7日,彭某甲联系杨某某开车接自己和女儿田某甲、侄女田某乙等人去镇上买东西。
田某甲得知后,悄悄地将斧头、杀猪刀、农药、自制炸药包装入背包,又将一把弹簧刀放入裤袋,然后和彭某甲等人一起搭乘杨某某的车前往镇上。
一路上,田某甲都沉默不语,心中却在盘算着如何实施自己的报复计划。当车辆行驶至永顺县农机社附近时,田某甲觉得时机已经成熟。
他让杨某某靠边停车,然后掏出弹簧刀,朝着杨某某的胸部狠狠地捅了过去。
杨某某只感觉一阵剧痛袭来,他挣扎着想要反抗,但田某甲却疯狂地捅刺着他。彭某甲和田某甲见状,立刻上前夺刀制止。杨某某趁机下车,往前方逃跑。
田某甲见状,从背包中拿出斧头,紧追不舍。彭某甲担心杨某某的安危,也追了上去。然而,当她追上田某甲时,却被田某甲用斧头砍伤。彭某甲倒在地上,痛苦地呻吟着。
田某甲追到某驾校宿舍门口,终于追上了杨某某。他挥舞着斧头,疯狂地砍击着杨某某的头面部和四肢。杨某某在绝望中挣扎,但最终还是倒在地上,当场死亡。
田某甲看着倒在地上的杨某某,心中没有一丝悔意。他觉得自己终于报了仇,于是返回停车位置,准备对彭某甲下手。
然而,当他看到彭某甲已经奄奄一息时,他知道,自己已经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等待着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田某甲没有多想,驾驶着杨某某的汽车逃离了现场。然而,他并没有逃多远,就被民警设下的卡点拦截了下来。田某甲被民警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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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以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呢?
田某甲因怀疑前妻彭某甲与合作伙伴杨某某有不正当关系,心生怨恨,预谋报复。
他携带斧头、杀猪刀等凶器,搭乘杨某某的车前往镇上,途中持刀捅刺杨某某,并将其残忍杀害。
随后,他又返回车内,持斧头砍伤彭某甲,致其重伤不治身亡。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田某甲作为心智正常的成年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杨某某和彭某甲死亡,却仍然实施了这一行为,主观上存在明显的故意。他的行为也导致了杨某某和彭某甲死亡的严重后果,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虽然田某甲在庭审中表示悔意,并请求法院从轻处罚,但考虑到其犯罪行为的性质极其恶劣,手段特别残忍,且系有预谋的故意杀人,因此,这些情节并不能成为减轻其刑罚的理由。
法院认为,即便彭某甲在婚姻期间存在过错,这也不能成为田某甲实施故意杀人行为的合法理由。婚姻关系的破裂应当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而不是采取暴力手段来报复对方。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田某甲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田某甲为泄愤报复,经过预谋后当街杀人,犯罪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实属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判决被告人田某甲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田某甲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了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一审法院对田某甲的判决并无不当,二审法院依法驳回了田某甲的上诉请求,维持了原判。
湖南省高法依法报请最高法核准田某甲的死刑判决。最高法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复核。
最高法经过复核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核准维持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田某甲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
最终,田某甲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MCN微头条伙伴计划#(文中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