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女子一出生,就被亲生父母,在凌晨3点多,遗弃在镇上的大街上,冰冷的地上,黑夜的寂静,幼小的她,恐惧无助,发出让人怜悯的哭声,直到早上,街上喧闹起来了,她那善良的养外婆出现了,抱起小小的她,把她交给自己的女儿女婿,从此小小孩,有了一个幸福的家,然而35岁这年,亲生父母再次出现了,伸手要20万,大言不惭地说:“你在你妈肚子里10个月,吃我们的喝我们的,你能给你养父母17万,你能给他们买房,就应该拿钱报答我们的生育之恩。” (来源:热度新闻) 小米回想起亲生父亲说的话,内心十分不是滋味,不知道亲生父亲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生是他们要生的,遗弃是他们要遗弃的。 如今她有能力了,能让养父母过上更好的生活了,他们找上门来了,拿着那十月怀胎之恩,张口要20万,她的内心真的很难受。 事情要回到35年前,那是一个漆黑的夜晚,小米出生了,但她一出生没有迎来亲生爸爸妈妈的欢声笑语,也没有喝到妈妈的第一口奶。 她就被亲生父母包在一个襁褓里,趁漆黑的夜晚,四处无人,把她放到大街上的一个角落里,不顾野狗的狂叫,不顾冰冷的地板,不过孩子的饥寒交迫,不过那撕心裂肺的哭声,扭头就走了。 小小的小米就这样躺在四下无人的街头上,哭声划破了寂静的夜空,可没有人在意,这个幼小孩子的恐惧和无助。 很快天亮了,街头热闹起来了,人来人往中,有人好奇,有人同情,可没有人抱起她。 直到她的养外婆出现了,善良的老人,抱起小小的她,却如同获得宝一样,紧紧地抱在怀里。 她内心对这个孩子充满了怜悯,她想给这个孩子一个温暖的家,她想起了自己的女儿和女婿,她把孩子抱回家了。 从此,小米有了一个温暖的家,有爱她的养父养母,有爱她的外公外婆。 虽然养父养母家贫困,但贫困的生活没有让她缺爱,养父养母尽自己的所能,精心呵护着小米的长大,她无忧无虑地成长到了10岁。 就是这个时候,她知道了自己的身份,她的亲生父母经过四处打听,终于得知了小米的下落。 他们找到了小米,可看着小米那养父养母,看着那一洗如贫的家,他们放弃了和小米相认,因为他们害怕小米的养父养母拖累他们,他们扭头就走了,就如十年前,他们丢下小米那般决绝。 这个插曲没有给小米留下伤害,因为她的养父养母依然一如既往地爱着她。 如今小米30多岁了,她已经不再是那个被遗弃的小孩了,她有能力了,在城里给养父母买了房,还常常给养父母养老钱,让养父母晚年无忧。 如果不是亲生父母的再次出现,小米的人生依然一如既往地美好着。 可这个时候亲生父母找上门来了,竟然要小米报那十月怀胎之恩。 小米说,亲生父亲的原话是,你在你妈妈肚子里的10个月,喝我们的,吃我们的吗,难道不叫养育吗,你不应该报答我们这10个月的养育之恩吗 ? 就这10个月,他们找小米要20万,小米发出感慨,这真的足以让他们要20万吗。 小米内心五味杂陈,每每想起亲生父亲这些话,她总能想起35年前,那个弱小无助的她,如同垃圾般被亲生父母遗弃在大街上。 如今亲生父母要找她来报恩了,她真的很无语,她怎么会有这样的亲生父母呢! 拐卖,抱养,遗弃,小米说,这三个是不一样的概念,被拐卖,不管怎样都要回到亲生父母身边,被抱养,那是亲生父母无能为力,依然要感谢他们十月怀胎的养育之恩。 可是被遗弃,那就是有可能让她消失在这个世界里,她不愿报那十月怀胎之恩。 她喊话亲生父母,未来她还会继续努力工作,让养父母过得更好,过着乡下有屋,城里有房,过着有女儿嘘寒问暖的生活,但她不会将这份恩报给亲生父母。 看完小米的事迹,不少人都纷纷支持她,亲生父母遗弃她,这本来就已经构成了遗弃罪。 在深夜无人的街头,幼小的小米被遗弃在那里,饥寒交迫,野狗狂奔,真的有可能随时失去生命,所以她亲生父母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遗弃罪。 《刑法》第261条规定,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虽然小米和养父母之间可能没有构成收养关系,但这不妨碍小米报答养父母的养育之恩。 《民法典》第1111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收养关系的成立只是确保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但小米内心的感恩,不需仅限于收养关系的成立。 亲生父母之所以找小米要赡养费,无非就是要她报那十月怀胎之恩。 但不管从人的情感上还是法律上,小米都可以拒绝亲生父母的要求。 对于小米的事情,你有何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