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女子趁丈夫出差,邀男邻居来家中约会,岂料,就在两人雨云时,丈夫突然返回,猛锤房门并大骂,男邻居吓破了胆,急忙翻窗户,准备爬水管回家,不料却掉下楼身亡,事后,家属竟向女子及丈夫索赔86万! (来源:裁判文书网)
“晓峰,我老公晚上去杭州出差,等他走了,你就过来,我等你哦!”得知丈夫要出差,林秀珍迫不及待给男邻居,也是情人的郑晓峰发信息。
郑晓峰一看信息,顿时心中大喜,赶忙回应道:“那就太好,他晚上几点走?”
“晚上6点半!”林秀珍回道。
郑晓峰心头一热,急忙回复:“那我们晚上6点半见!”
两人约定了见面时间,下午等待的时间就是一阵煎熬,好不容易熬过了6点半,郑晓峰急忙出门,试探性敲了敲林秀珍的门。
林秀珍也心急,开门后急不可耐就将郑晓峰拉进屋里,两人见面就抱在了一起,而郑晓峰直接抱起林秀珍进了卧室。
两人之所以搞在一起,与林秀珍夫妻俩关系不合有关系。
林秀珍长相漂亮,身材苗条,可与丈夫结婚后,夫妻俩的关系就日渐冷淡起来。
一来丈夫每天忙着事业应酬,没有时间陪林秀珍;二来林秀珍工作十分清闲,没丈夫的陪伴颇有些空虚寂寞。
丈夫经常出差,家里的大小事都顾不上,林秀珍不免有手忙脚忙的时候,便向邻居郑晓峰求助。
郑晓峰见林秀珍长得好看,不免动了歪心思,一来二往,两人就走偷偷摸摸走到了一起,林秀珍也经常背着丈夫与郑晓峰约会。
可就在两人在卧室床上云雨时,防盗门突然传来“咚咚咚”被猛锤的声音!
沉浸在温柔乡的郑晓峰顿时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惊慌失措问林秀珍:“怎么回事?谁来啦?”
还没等两人反应过来,屋外传来林秀珍丈夫的大吼:“林秀珍,为什么反锁?开门!屋里是不是有野男人?”
一听声音,郑晓峰当即吓破了胆,两条腿都软了,林秀珍心理素质高一点,连忙提醒:“赶紧,爬窗户跑!”
两人为了偷情确实煞费苦心,每次偷情后,都规划好了逃跑路线,那就是郑晓峰爬到窗台,然后抱住水管再跳到自家窗台。
这条路线郑晓峰爬了很多次,放在平时肯定万无一失,可今天却出了大纰漏。
林秀珍的丈夫猛锤铁门,并破口大骂林秀珍在家里会野男人,他进屋就要两人好看。
原来,随着林秀珍和郑晓峰偷情时间一长,风言风语就传到了丈夫耳朵,起初丈夫也不相信,但他一次意外在家中,发现了一双不属于他的男性袜子。
这让他不得不产生怀疑,于是就假借出差,然后突然杀个回马枪验证传言是否属实。
果然,他的怀疑成真,暴怒之下便在门口不断谩骂。
郑晓峰早就吓得双腿发抖,生怕林秀珍丈夫进来对他一顿爆锤,慌忙之下爬出窗台,跳到了水管上。
放在平常,郑晓峰再爬到自家窗户是毫不费力,可今天不一样,林秀珍丈夫在屋外大吼大叫,猛锤房门,让郑晓峰吓得手脚发软。
再加之心中恐惧不安,跳到自家窗台时,一个不小心没站住,竟一下摔下了4楼。
这下林秀珍也傻了眼,连忙去开门,丈夫冲进房里并没有发现野男人,可往楼下一看,却发现郑晓峰在楼底下躺着。
等医生赶到,发现郑晓峰已经身亡。
事后,郑晓峰的家人悲痛欲绝,认为郑晓峰的死,与林秀珍夫妻脱不了干系,一怒之下将两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86万!
1、家属认为,因林秀珍及其丈夫的逼迫与谩骂,导致了郑晓峰坠楼,应承担赔偿责任。
家属表示,林秀珍勾引郑晓峰在前,而且两人在其家中约会时,林秀珍丈夫用锤子猛锤防盗门,还不断言语威胁,要用铁锤“锤死”郑晓峰。
正因为林秀珍丈夫的言语和暴力威胁,造成了郑晓峰在惊慌之下,行为受到了严重影响而失足坠楼。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林秀珍与其丈夫应当为郑晓峰的死承担责任并进行赔偿。
2、林秀珍与丈夫则认为,郑晓峰的死与夫妻俩无关。
丈夫认为,郑晓峰与林秀珍偷情,本就违反了公序良俗,是不道德的事,他出于愤怒猛锤防盗门并无不妥。
至于言语和暴力威胁,丈夫认为他拿着铁锤进屋时,郑晓峰已经爬窗“逃跑”,他既没有攻击郑晓峰,也没和他碰面,更谈不上威胁。
郑晓峰作为成年人,理所应当知道,在4楼爬窗台是极其危险的行为,其产生的后果应由郑晓峰个人承担。
3、法院该如何审理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林秀珍作为有夫之妇,与郑晓峰发生不正当关系,违反了公序良俗,但两人偷情与郑晓峰坠楼并无因果关系。
至于郑晓峰家属主张林秀珍丈夫言语和暴力威胁,导致郑晓峰失足坠楼。
法院认为,林秀珍丈夫虽然有过激行为,但他并未直接与郑晓峰碰面,也不知晓郑晓峰会爬窗逃离,郑晓峰爬窗是个人行为。
因此,林秀珍的行为与郑晓峰的死没有因果关系。最后,法院判决驳回郑晓峰家属的诉讼请求。
对于此案,大家怎么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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