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昆山,男子病逝前,立下遗嘱,将一套拆迁房给了自己的儿子,另一套给了再婚妻子,

沙僧说事 2025-01-02 09:20:17

江苏昆山,男子病逝前,立下遗嘱,将一套拆迁房给了自己的儿子,另一套给了再婚妻子,90岁的老母亲一分钱也没给。男子去世后,再婚妻子找到婆婆和继子,要求他们配合自己过户,结果被拒。女子一气之下,将婆婆和继子告上法庭,法院的判决很意外。

(案例来源:大象新闻)

宋明达无力地躺在病床上,被病痛折磨得骨瘦如柴,他深知自己时日不多。

虽然渴望早日摆脱痛苦,但对家人的牵挂让他难以割舍。

于是,他决定在意识尚且清醒之时,妥善安排好后事。

宋明达最放心不下的是儿子宋嘉伟。早年他与前妻离婚,将儿子交给了前妻抚养,因此总觉得对儿子亏欠很多。

为了弥补这份遗憾,他决定将自己手中的一套拆迁房留给儿子。

此外,还有一个人让他难以割舍,那就是现任妻子王素梅。

2000年5月,他们登记结婚,虽然婚后没有孩子,但夫妻二人恩爱有加。

宋明达原本以为能与王素梅相伴到老,没想到共同生活仅23年,他便身患重病。

在病榻之上,王素梅对他不离不弃,悉心照料,这让他感激不尽。

为了感谢妻子的付出,他决定将二人同住的房子留给王素梅,让她在自己走后有个安身之所。

2023年11月,宋明达将自己的安排详细写在了遗嘱中,希望这样能确保在自己离世后,家人能够得到妥善的安排。

宋明达立下遗嘱,2个月后去世。

在2024年4月,王素梅要求继子宋嘉伟和婆婆刘老太配合自己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却遭到了拒绝。

刘老太已经90多岁高龄,共有4个儿女,宋明达是长子。

然而,宋明达生前与母亲的关系并不和睦,早在与第一任妻子离婚前,他就已经搬离了家中,多年来与母亲联系甚少,宋明达甚至在遗嘱中都未提及到母亲。

刘老太一直被小儿子宋明礼安排在养老院生活。

由于其她两个女儿经济条件不好,刘老太的医药费都由宋明礼独自承担。

刘老太没想到大儿子竟然这么绝情,一分钱都没留给自己,十分寒心。

因此,当王素梅找到她要求配合过户时,她果断拒绝了。

王素梅被拒后,一气之下将婆婆和继子告上法庭!

王素梅认为,既然丈夫留下遗嘱了,就应该按照遗嘱继承遗产。

《民法典》第1123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王素梅认为,丈夫生前最放心不下自己,自己无儿无女,老无所依,丈夫为了给自己一个安身之所,未来生活有个保障,故将他们夫妻共同居住的房子给了自己,并白纸黑字的立下了遗嘱。

婆婆和继子应该配遵照丈夫的遗愿,按照遗嘱继承遗产,配合自己办理过户手续。

刘老太认为,大儿子对自己也有赡养义务,遗产也应该有自己的一部分。

《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刘老太表示自己每月退休金只有800元,每月还要支付善老中心的房租280元,还有水电费,生活费,都需要支出,生活难以保障。

自己生病住院,都是小儿子独自承担,大儿子对自己也有赡养义务,所以,大儿子的遗产也应该有自己的一部分。

《民法典》第1141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法院了解到刘老太的实际情况后,在继承遗产的方面,认为也应给刘老太留有必要的保障。

最终,法院经过调解,房屋中宋明达的份额由王素芳继承;王素芳一次性给刘老太经济补偿5万元,用于其养老。

(文中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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