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嵊州,徐某甲因感情破裂,对前女友王某某及其亲友怀恨在心,持斧闯入王某某亲友家中,疯狂砍杀四人,导致四人死亡。随后,徐某甲在屋内纵火自杀未遂,向警方投案自首。
(来源:裁判文书网)
徐某甲和王某某,曾经是一对恋人。他们同居多年,感情一直很好。然而,好景不长,徐某甲因为买彩等欠下了数十万元的债务,导致两人的关系逐渐恶化。
王某某对徐某甲的债务问题感到十分头疼,她多次劝说徐某甲戒赌,但徐某甲却置若罔闻。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的矛盾越来越深,最终走到了分手的边缘。
2021年5月下旬,徐某甲以王某某住院为由,向王某某的亲友借钱。
王某某得知后,对徐某甲的行为感到十分愤怒,她认为徐某甲不仅不戒赌,还利用她的名义向亲友借钱,于是向徐某甲提出了分手,并将他拉黑。
徐某甲得知王某某提出分手后,心中充满了怨恨。
他认为自己为王某某付出了那么多,现在却落得如此下场,都是因为王某某的朋友茶某某从中挑唆。于是,他起意报复杀人,决定对王某某及其亲友下手。
2021年5月29日11时许,徐某甲骑着一辆电动车,来到了王某某亲友马某甲和茶某某夫妇的家附近。他手持事先买的斧头,悄悄潜入了马某甲的家中。
当马某甲、王某某、茶某某以及王某某的女儿黄某甲正在家中时,徐某甲突然冲了出来,挥舞着斧头,疯狂地砍向他们。
马某甲、王某某、黄某甲瞬间倒地不起,茶某某虽然奋力反抗,但也被徐某甲砍伤。
徐某甲在砍杀四人后,并没有立即逃离现场。他觉得自己已经走投无路了,于是服下了事先买的农药,试图自杀。
然而,农药并没有立刻发挥作用,徐某甲又跑到一楼厨房,想要打开煤气纵火自杀,但也没有成功。
绝望之下,徐某甲将白酒洒在一楼大门口、二楼房间床上等处,并用打火机点燃。火势迅速蔓延,整个屋子被熊熊大火包围。
徐某甲在二楼持斧割颈自杀,但也没有成功。他见火势越来越大,只好从二楼跳窗逃生。
附近的居民发现火情后,立刻报了警。消防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将火势扑灭。当救援人员进入屋内时,却发现马某甲、王某某、黄某甲和茶某某都已经不幸离世。
徐某甲在跳窗逃生后,并没有立刻逃离现场。他知道自己已经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于是向赶至现场的民警投案自首。
那么,以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呢?
徐某甲因情感纠葛预谋持械报复行凶,持斧闯入王某某亲友家中,疯狂砍杀四人,导致四人死亡。这一行为明显违反了刑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徐某甲作为心智正常的成年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他人死亡,却仍然实施了这一行为,主观上存在明显的故意。
客观上,他的行为也导致了四人死亡的严重后果,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徐某甲在杀人后,还在住宅内纵火自杀,危及公共安全。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徐某甲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放火罪,应当与故意杀人罪并罚。
虽然徐某甲在案发后向警方投案自首,具有自首情节,且当庭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但是,考虑到徐某甲犯罪行为的性质极其恶劣,手段特别残忍,且系有预谋的故意杀人,并造成了四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罪行极其严重,不足以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即便王某某在分手过程中存在过错,这也不能成为徐某甲实施故意杀人行为的合法理由。恋爱关系的破裂应当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而不是采取暴力手段来报复对方。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甲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杀人后在住宅内纵火自杀,危及公共安全,其行为还构成放火罪,应依法并罚。
徐某甲因情感纠葛预谋持械报复行凶,致四人死亡,情节、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徐某甲虽有自首情节,但其罪行极其严重,不足以从轻处罚。
依照《刑法》的规定,判决被告人徐某甲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本案在一审判决后,没有上诉、抗诉,直接进入二审复核程序。
二审法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一审法院对徐某甲的判决并无不当,二审法院依法核准了原判。
最高法经过复核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核准同意原审对被告人徐某甲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
最终,徐某甲因犯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