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招暗度陈仓!陕西,一对住在西安南郊的夫妻,为了新购房名额,决定假离婚,并在协议离婚里约定女儿由妻子抚养,男方一次性向女方支付50万元的现金。结果购入新房后,妻子不愿复婚了,要求男子履行协议离婚内容,法院会怎么判? (来源:陕西都市快报) 王彦云(化名)看到朋友通过假离婚的方式,拿到了新购房名额,内心十分羡慕,回到家便和妻子张女士说了这事。 相比于王彦云的犹豫,张女士要果断得多,她觉得这事可以干,并极力地说服王彦云,要他早点下定决心。 王彦云当时想着只是假离婚,买了房子后又复婚,这事没什么风险。
至于离婚协议上写的女儿的抚养权归妻子,他一次性支付50万元,以及每个月支付5千元的抚养费的事情。 在王彦云看来,都是假的,没有关系。 王彦云和张女士达成一致意见后,两人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并如愿以偿地购买了新房。
离婚之后,双方婚姻生活正常,没有履行离婚协议书约定的内容。 王彦云觉得这和以前一样,没什么变化,可当他向张女士提出复婚时,张女士却开始找各种理由,迟迟不同意! 最后,因为张女士要求王彦云履行离婚协议内容,王彦云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处理及子女抚养权的相关约定无效。 1、法律不承认假离婚的事情,法律上也没有假离婚这一说法。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自取得结婚证起,确立夫妻关系。 是不是夫妻关系,只看男女双方有没有结婚证,换而言之,法律上并不承认假离婚,假结婚一事。 具体到本案,王彦云和妻子办理了离婚登记后,不管他们两人怎么想的,也不管他们是否住在一起,,都已不再是夫妻关系。 有网友提出,他们是为了买房才离婚,意思表示不真实,按照民法典规定,意思不真实的法律行为可以撤销。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 具体到本案,王彦云想要撤销结婚登记,只有一个办法,证明他是被妻子张女士胁迫的,如果无法证明,那就无法撤销婚姻关系。 注意,民法典规定,意思不真实、欺诈可以撤销合同,而在婚姻上欺诈和假离婚、假结婚,不属于可以撤销的情形。 2、王彦云和张女士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离婚协议是否有效,除了需要看协议内容有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有没有违背公序良俗外,还需要从以下两方面考虑: 第一,协议双方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能够独立、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意愿,无精神障碍等影响其意思表示的情形。 王彦云和张女士都是正常人,没有精神障碍,两人签订的离婚协议符合第一点。 第二,协议内容须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因素。
例如,一方不得以威胁等手段强迫另一方在离婚协议上签字。 从两人的微信聊天记录等内容,以及他们在离婚前,多次讨论离婚政策,筹措购房资金等问题来看,两人离婚是为了获得购买新房的资格,一次性支付50万,每个月5000抚养费不是王彦云的真实意思表示。 同时,两人在离婚后的一段时间内,婚姻生活正常,也没有实质履行离婚协议书约定的内容,说明离婚协议书中对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不是他们真实意思表示。 最终,法院支持了王彦云的诉讼请求,确认离婚协议书中对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无效。 表面上看,这场官司好像是王彦云赢了,实际上却是王彦云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