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皇氏集团多期财报不准确被警示

中新经纬 2025-01-02 11:22:49

中新经纬1月2日电据广西证监局网站1月2日消息,广西证监局对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皇氏集团”)及有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

广西证监局表示,经查,皇氏集团存在两方面问题。

一是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及时。

2019年11月11日,皇氏集团原子公司皇氏数智有限公司与泰安市东岳财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签订《泰安市东岳数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下称《合伙协议》)、《泰安市东岳数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下称《补充协议》)。2019年11月12日,皇氏集团对《合伙协议》进行披露,但未披露《补充协议》。直至2023年11月21日,皇氏集团才对《补充协议》主要内容进行披露,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及时。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

二是部分业务会计处理不当,当期半年报、年报披露不准确。

2021年半年报和年报披露不准确。2021年,皇氏集团子公司浙江完美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完美在线”)、浙江必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浙江必耀”)与供应商杭州天翼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客户杭州远传新业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上下游业务对应的技术服务业务,在该项业务中,完美在线和浙江必耀未承担主要责任,应当按照净额法确认相关收入。皇氏集团采用总额法核算,导致皇氏集团2021年半年报、年报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2022年和2023年半年报和年报披露不准确。2022年和2023年,皇氏集团在开展的部分奶粉、白糖贸易业务中未承担主要责任,应当按照净额法确认相关收入。皇氏集团采用总额法核算,导致皇氏集团2022年和2023年半年报和年报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2024年4月26日,皇氏集团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分别调减2023年第一季度、半年报、前三季度营业收入4506.11万元、9379.46万元、32403.91万元。

广西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皇氏集团董事长及总裁黄嘉棣、时任副总裁杨洪军、时任财务负责人滕翠金、时任财务负责人孙红霞、现任财务负责人吕德伟、董事会秘书王婉芳是皇氏集团上述违规行为的主要责任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广西证监局决定对皇氏集团、黄嘉棣、滕翠金、王婉芳、吕德伟、孙红霞、杨洪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官网信息显示,皇氏集团成立于2001年,是一家以水牛奶特色乳品为核心、以光伏科技赋能乳业的综合性上市公司。公司于2010年1月6日在深交所上市,是国内乳品行业第四家A股上市企业。

业绩方面,皇氏集团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收15.1亿元,同比下降3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65.5万元,同比下降108.38%。

谈及营收下降原因,皇氏集团称,主要为公司2023年6月转让子公司云南皇氏来思尔乳业有限公司和云南皇氏来思尔智能化乳业有限公司股权后,本期两家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以及光伏业务营收同比下降所致。公司经营整体上保持平稳发展的态势,除上述两家公司外的其他乳业板块子公司的乳制品、食品营收同比增长6.08%。

1月2日,皇氏集团开盘跌停后跌幅迅速收窄,截至发稿跌0.55%报3.61元/股。(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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