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瑞沙®在中国获批治疗EGFR突变Ⅲ期不可切除非小细胞肺癌

美通社资讯 2025-01-02 20:33:19

成为中国首个且唯一*被批准用于EGFR突变Ⅲ期不可切除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靶向治疗方案

基于LAURAⅢ期试验结果,与安慰剂相比,泰瑞沙®将中位无进展生存期(PFS)延长至三年以上,并将疾病进展或死亡风险降低了84%[1]

上海2025年1月2日--阿斯利康今日宣布,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于2024年12月25日正式批准泰瑞沙®(英文商品名:TAGRISSO®,通用名:甲磺酸奥希替尼片,以下简称"奥希替尼")用于接受含铂放化疗期间或之后未出现疾病进展,及具有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外显子19缺失或外显子21(L858R)置换突变的局部晚期、不可切除(Ⅲ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成人患者的治疗。

此次在中国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CDE)优先审评的基础上获批是基于2024年美国临床肿瘤学会(ASCO)年会全体会议上公布的LAURAⅢ期临床试验结果,该结果已同步发表在《新英格兰医学杂志》上[2]。

经盲态独立中央审查(BICR)评估,与同步或序贯放化疗后接受安慰剂相比,奥希替尼将疾病进展或死亡风险降低了84%([HR]0.16;95%[CI]0.10-0.2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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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yd643

ryd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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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2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