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李春炜
图/受访者提供
2024年12月30日起,《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规定》中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发以及传播非法改装、加装、拼装电动自行车信息。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获悉,《规定》实施首日,海珠区市场监管局积极行动联合区道安办、区公安交警大队等多部门对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进行突击检查。
现场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某电动自行车门店(广州某牛配件有限公司)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发布电动自行车改装的相关信息,现场还发现假冒厂名厂址以及无合法来源的电动自行车零配件一批。执法人员对涉案物品进行扣押,依据《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等规定对当事人涉嫌在网络传播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信息以及销售无合法来源、假冒厂名厂址的电动自行车零配件等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对店主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重申了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危害。
“为了更好落实《规定》,我们提前对辖区内的电动自行车门店、外卖站点开展《规定》的宣传倡导,通过日常检查与专题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规定》相关内容进行解读,不断扩大《规定》的社会知悉面,全力做好《规定》正式实施前的准备工作。”执法人员介绍道,“广大市民如发现非法改装、销售不符合标准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举报。”
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海珠区市场监管局一直保持对电动自行车加装、改装违反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今年以来,共查处电动自行车质量案件55宗,扣押电动自行车60台,罚没25万余元,移送公安案件1宗。今后,海珠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等环节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改装、加装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