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通报2025年1月—2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举报情况

中国工程报 2025-03-29 13:29:21

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5年1月—2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举报情况的通报

南应急委办〔2025〕27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委(安委会)、市应急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统计制度的要求,现将2025年1-2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举报情况通报如下:

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事故总体情况。

2025年1-2月,全市通过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直报系统报送各类事故13起,共造成14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增加4起、5人,上升44.4%、55.6%,受伤人数同比持平;其中,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受伤1人,去年同期未发生较大事故。

(二)较大以上(含较大)事故情况。

2025年1月17日18时许,在新电力集团良庆区光缆完善二期工程的110KV那新站~35KV太安(团结)35KV线路光缆工程项目良庆区325国道那马段施工现场发生一起铁塔倒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该起较大事故已成立事故调查组正在开展调查。

(三)各县(市、区)、开发区事故情况。

1-2月份,13个县(市、区)、开发区中,横州市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三下降”;隆安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兴宁区、隆安县、上林县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良庆区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受伤1人,其余12个县(市、区)、开发区未发生较大事故。(1-2月事故情况详见附件1)

(四)各重点行业事故情况。

1-2月份,各重点统计行业中,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烟花爆竹、化工、水上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油气管道运输、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等10个行业领域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各行业1-2月事故情况详见附件2)

1.工矿商贸事故情况

1-2月,工矿商贸领域发生事故7起, 造成9人死亡、1人受伤; 其中较大事故1起,为建筑业。各行业事故情况如下:

(1)建筑业(含房屋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及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4大类)发生事故4起、死亡6人、受伤1人,其中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受伤1人。去年同期事故起数为0。

(2)工贸(含建材、冶金、机械、有色、纺织、烟草、商贸、轻工8大行业)发生事故2起为轻工行业、死亡2人、受伤0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增加1起、1人,上升100%、100%,受伤人数同比持平。

(3)工商贸其他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受伤0人,去年同期事故起数为0。

(4)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化工和烟花爆竹1-2月事故0起。

2.道路运输事故情况

1-2月,全市发生道路运输事故3起,造成3人死亡、0人受伤,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减少4起、4人和2人,下降57.1%、57.1%和100%。

3.铁路运输、渔业船舶、水上运输、航空运输、农业机械、油气管道运输1-2月事故0起。

4.其他行业事故情况

1-2月,全市发生其他行业事故3起,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起、1人,上升200%和100%,去年同期受伤人数为0。

(五)各县(市、区)、开发区事故情况。

1.横州市直报事故2起、2人死亡、0人受伤。

2.江南区直报事故2起、2人死亡、0人受伤。

3.武鸣区直报事故2起、2人死亡、0人受伤。

4.良庆区直报事故1起、3人死亡、1人受伤。

5.青秀区直报事故1起、1人死亡、0人受伤。

6.西乡塘区直报事故1起、1人死亡、0人受伤。

7.邕宁区直报事故1起、1人死亡、0人受伤。

8.马山县直报事故1起、1人死亡、0人受伤。

9.宾阳县直报事故1起、1人死亡、0人受伤

10.高新区直报事故1起、0人死亡、1人受伤。

11.兴宁区直报事故0起、0人死亡、0人受伤。

12.隆安县直报事故0起、0人死亡、0人受伤。

13.上林县直报事故0起、0人死亡、0人受伤。

(六)各县(市、区)、开发区事故直报情况。

1-2月,全市各类事故7天准时直报率92.3%,横州市有1起事故没有按规定及时录入上报,影响了全市事故统计直报率。其中:

全市工矿商贸事故统计7天直报率为85.7%,除横州市(50%)外,其他12个县(市、区)开发区的事故7天直报率为100%。

全市道路运输事故统计7天直报率为100%。(详见附件3)

(七)工作建议

1.3月是复工复产关键期,交通运输繁忙、企业开工密集,人员活动活跃,发生事故的风险层层叠加。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基层厂矿企业一线,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监管服务,在有序推动各类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同时,做好做足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2.各县(市、区)、开发区要认真学习和执行新修订事故统计调查制度(2023版),提高事故统计水平。一是严把按时直报关。1-2月,我市工矿商贸事故直报率只有85.7%,距离7天直报率100%的要求还有差距。二是及时上传事故调查报告,在事故调查结案后14天内将调查报告上传到系统中。三是加强事故统计核销管理,对符合核销并经调查认定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的,按有关程序申请统计核销,逐一建立核销工作台账。根据新修订事故统计调查制度要求,一般事故核销由自治区应急厅审核。

二、安全生产举报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1-2月,全市共受理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等三类举报397件,同比下降27.9%,查实187件,查实率47.1%;发放举报奖励5790元。应急管理部门受理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等三类举报113件,查实18件,发放举报奖励300元。(详见附件4、附件5)

全市受理举报数量排前三位的县(市、区)、开发区依次为:西乡塘区88件、江南区37件、邕宁区20件。

全市受理举报数量为0的县(市、区)、开发区为:马山县。

(二)发放举报奖励情况。

1-2月,全市共发放举报奖励资金5790元。

(三)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管理部门受理情况。

受理举报数量排前三位的应急管理部门依次为:江南区应急局37件、武鸣区应急局18件、兴宁区应急局15件。

受理举报数量为0的应急管理部门为:马山县应急局。

发放奖励情况:江南区应急局发放300元。

(四)南宁市有关部门受理举报情况。

1-2月,南宁市应急管理局共受理举报9件,查实2件。南宁市消防救援支队受理127件,查实62件;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受理9件,查实0件。

(五)下步工作建议。

推动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是重点。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推动本辖区、本部门所监管行业领域企业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机制,并将其内部报告奖励的制度建设、资金保障、工作台账等纳入日常安全检查内容,确保2025年6月前14个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管理部门要按月累计辖区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工作进展,每月按时填报《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工作落实情况推进表》。

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3月17日

(信息来源:南宁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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