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月2日祥源文旅公开信息显示,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衡、总裁孙东洋、副总裁徐中平、职工代表监事陈亚文、高朝晖、赖志林、俞发祥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关联关系情况2017年8月至今,俞发祥为祥源文旅的实际控制人。2002年4月至今,俞发祥为祥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祥某控股)的实际控制人,并通过祥某控股实际控制上海枫某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枫某)、长沙友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友某)、合肥途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途某)、合肥图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图某)、上海某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安置业)、上海某毅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毅置业)。(二)祥源文旅未按规定披露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2年,俞发祥指示祥源文旅以购买资产预先支付意向金和保证金的形式,套出资金提供给祥某控股等俞发祥控制的公司使用,并指派祥某控股时任财务总监俞红华、祥源文旅时任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董事长王衡和时任助理总裁、监事陈亚文具体经办。1.2022年3月3日,祥源文旅与安某国际渡假乐园(丹某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某国际)、广东省仁化丹某山索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某山索道)签订意向协议,约定祥源文旅拟受让安某国际持有的丹某山索道100%股权,并约定上海枫某的银行账户为5000万意向金的收款账户。2022年3月18日,祥源文旅将5,000万元收购意向金转入上海枫某账户,后经合肥图某、合肥途某转入祥某控股,最终被某安置业和某毅置业使用。2022年4月22日,祥源文旅与安某国际、丹某山索道签订《解除协议书》。2022年4月29日,祥源文旅收到上海枫某退回的5,000万元。2.2022年6月21日,祥源文旅与三亚某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亚某源)、三亚某海船务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海船务)签订意向协议,约定祥源文旅拟受让三亚某源持有的某海船务50.99%股权,并约定长沙友某的银行账户为6,000万元意向金和1.5亿元涉密保证金的收款账户。(1)2022年6月29日,祥源文旅将6,000万元意向金转入长沙友某账户,后经合肥图某转入某安置业,最终被某安置业使用。2022年12月2日,祥源文旅与三亚某源、某海船务签订《终止协议》。2022年12月29日,祥源文旅收到长沙友某退回的6,000万元。(2)2022年7月11日,祥源文旅将1.5亿元涉密保证金转入长沙友某账户,后经合肥图某转入祥某控股,最终被祥某控股使用。2022年7月15日,祥源文旅收到长沙友某退回的1.5亿元。(3)2022年7月22日,祥源文旅再次将1.5亿元涉密保证金转入长沙友某账户,后经合肥图某转入祥某控股,最终被祥某控股使用。2022年9月30日,祥源文旅收到长沙友某退回的1.5亿元。上述行为构成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2年1—6月,累计发生额为1.1亿元,6月底余额为6,000万元;2022年全年累计发生额4.1亿元,2022年底余额为0亿元,2022年上半年和全年发生额占公司当期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47%和15.15%。截至2022年12月29日,被占用资金本金全部归还。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祥源文旅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亦未在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处罚决定如下:
予以通报批评
予以公开谴责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