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天的信息都是关于三个小恶魔被依法追究责任的信息。看后,我也想说说自己的看法。法院的判决,从目前的法律来看,是符合程序的,法官不可能无视法律做出其他判决。但我更想谈谈的是,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以及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界限,是不是该调整了?感觉现在这套法律,有点跟不上时代了。 现在的孩子,接触的信息太多了,各种各样的,好的坏的都有,鱼龙混杂。用以前的标准来衡量他们,显然不行了。想想那个带头的孩子,居然是有预谋、有组织的杀人,手段之残忍,让人不寒而栗。这跟以前的孩子完全不一样,以前的孩子信息闭塞,哪会有这么大胆的想法,更不可能做出这么狠毒的事。
以前的法规,放到现在,可能真的不太合适了。时代变了,孩子接触的世界也变了。他们能接触到的信息量,和我们小时候简直没法比。网络、游戏、各种各样的视频,好的坏的,全都在他们眼前晃悠。他们更容易被负面信息影响,更容易冲动行事。 所以,我觉得,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确实需要好好看看了。不能再用老眼光、老标准来衡量现在的孩子了。 这三个孩子的事情,虽然判决符合法律,但背后暴露出来的问题,更值得我们深思。 也许,法律的修改,能避免以后再发生类似的悲剧。
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一点想法。具体怎么改,得专家学者们仔细研究。 不过,我觉得,最起码得考虑调整一下刑事责任的年龄,还有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量刑标准。不能因为他们年龄小,就一味地轻判,该严惩的还是要严惩,这样才能起到警示作用。 总之,这个事情,警示我们,必须与时俱进地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 毕竟,孩子们是祖国的未来,保护好他们,也保护好我们自己的未来。 不能让悲剧再次上演。 这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