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并非创新的主角】司法的本质是消极被动中立,不告不理,不主动不热情。但凡司法机关成为时代创新的弄潮儿,一会儿来个诉前调,一会儿来个要素式立案,那受折腾的一定是要打官司的人,凭空增加很多诉累。就说这要素式立案吧,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立案应当是坚持怎么简便,怎么方便当事人怎么来。据说以往一两页的一纸诉状就搞定的立案,而今要四页纸了。你说这是方便了司法机关的审判还是当事人的立案? 再就是前几年轰烈烈的诉前调解,不管你当事人愿意不愿意,无论什么案件都先给你来一个月的诉前调。说实在的,一个纠纷或案件进入法院,几乎是穷尽了所有可以调解解决的路径,毕竟“饿死不做贼,至死不打官司”是深入基因的执念。回想这些年,各种花式司法创新太多,层出不穷。如当下如火如荼的认罪认罚,其本意是罪犯在悔罪后认罪认罚,给予其从轻或减轻处罚。而实际操作中却成了办案机关破案定罪的唯一标配,似乎只要有了认罪认罚这个铁案如山,证据与庭审都变得不太重要了。 行政与司法完全相反,行政就讲求因地制宜,创造性地行使行政权力,有较大的自由发挥空间,只要不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可以多种方式实现和达到行政目的。行政也要求行政机关积极主动履职,行政不受不告不理的约束。它完全可根据法律的规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如果遵循司法的消极被动,反而可能被追责问罪。所以,回过头来看,司法机关靠的不是眼花缭乱的创新噱头来赢得社会的尊重与肯定,而是不声不响的公正裁判。只要案件认定事实清楚,说理透彻明白,裁判依据充分明确,赢者堂堂正正,输者明明白白,我想比那今天一个标新立异,明天一个花拳绣腿要好了很多!
【司法并非创新的主角】司法的本质是消极被动中立,不告不理,不主动不热情。但凡司法
小君侃社会
2025-01-04 22:4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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