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冬季行动”中,罗平县公安局鲁布革派出所以“打、防、管、控、服”为抓手,紧盯民生问题,速破两起盗窃案,送拘一名违法行为人,有效提升了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2024年12月25日,鲁布革派出所接到李某报警称,他停放在鲁布革乡罗斯村委会腊者村公路旁的人力三轮车不见了。接到报案后,鲁布革派出所民警迅速行动,通过大量工作,迅速锁定高寨村的潘某、大六朋村的张某、弄亚村的李某有重点作案嫌疑。民警依法口头传唤三人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三人对盗窃人力三轮车的事实供认不讳,因三人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按照规定,给予三人行政拘留5日,但不执行行政拘留的处罚。
2024年12月29日,李某报警称,他摆放在鲁布革乡多依河风景区入口美食街下方台阶处的鱼竿被盗。接警后,鲁布革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很快便锁定了广西籍的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民警依法口头传唤,王某主动到派出所投案。经询问,王某对自己盗窃鱼竿的事实供认不讳。按照规定,王某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目前,被盗的人力三轮车和鱼竿均已发还受害人,1月2日,王某被送到罗平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