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龙城镇扎实开展信访工作,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借鉴,打造信访法治化治理新格局。
推进信访工作预防法治化。龙城镇切实落实源头治理责任,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深入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行动,充分调动镇村干部、法律明白人、网格员等各方力量,常态化开展矛盾大排查大化解工作,广泛收集社情民意,敏锐洞察潜在的纠纷隐患,定期分析研判,以法治思维引导群众解决纠纷,增强民众的法治意识。
推进信访工作受理法治化。龙城镇做到分清性质,明确管辖,转办督办到位。将镇域内矛盾纠纷调处分工明确,拓宽信访受理渠道,做到来访必接待、来件必登记、信息必录入,并规范受理、告知、办理、答复等工作流程,确保信访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推进信访工作办理法治化。龙城镇对信访事项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按时处理到位,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办理信访事项,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做好转办督办流程。龙城镇通过学习会议和专项培训等方式,对镇、村干部、网格员(长)进行培训,为信访事项受理、办理规范化筑牢了坚实的基础。
推进信访工作监督追责法治化。龙城镇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对镇域重点信访事项,协助各村逐案剖析成因与症结。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公职人员坚决问责到位。镇纪委、平安法治办等部门联合组成督查组,对村和镇责任部门因履职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形严肃追究责任,督促其履职尽责到位。
推进信访工作维护秩序法治化。龙城镇积极开展信访法治宣传,组织镇干部及各村深入学习《信访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信访工作法治化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单70份,向群众宣传信访的受理范围、工作流程以及信访人的权利义务等问题,普及信访工作法治化常识,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规范信访行为。(郭佳王培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