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新材:陈丽、李岩等多人因信息披露违规等违规行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证券之星 2025-01-07 19:12:59

证券之星消息,1月6日扬子新材公开信息显示,陈丽、李岩、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瑞华所为扬子新材提供审计服务情况经中国证监会查明,2018年度扬子新材时任第二大股东、总经理胡卫林占用扬子新材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瑞华所为扬子新材2018年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李岩、陈丽。

二、瑞华所在对扬子新材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一)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瑞华所在执行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的函证程序时,在整理的扬子新材函证地址记录及寄送记录中,发现苏州市开元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苏州汇丰圆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等公司与胡卫林名下的苏州德峰矿产有限公司的函证联系地址和电话高度重合的异常情况。针对前述异常情况,瑞华所的风险评估程序存在缺陷,未就关注到的异常情况采取恰当的审计应对措施。(二)采购与付款流程测试程序执行不到位瑞华所在穿行测试程序中要求“选取一笔2018年新签订的采购合同,并找到相应的入库单、发票、付款凭据等资料”。但审计底稿中未见入库单等与采购相关的原始凭证和物流单据复印件等重要的外部证据相关资料,审计程序存在缺陷。

处罚决定如下:

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二、对李岩、陈丽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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