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司法部解读最新政策文件

金羊网 2025-01-07 19:13:13

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王莉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月7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有关情况。

起草工作主要把握四个“坚持”

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表示,出台《意见》的主要目的就是要通过规范涉企检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发展信心,让企业可以放心干事、安心发展,为当前国家整体的经济发展战略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他介绍,在起草《意见》工作中主要把握以下四点: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企业反映的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性大,以及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等痛点问题,切实把这些突出问题的有效解决作为起草《意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是坚持法治理念。强调依法检查,要求开展行政检查必须于法有据,确保行政检查活动在法治轨道上进行。

三是坚持系统观念。突出综合施策,既对行政检查全流程作出系统性、闭环性的制度安排,又注重《意见》与现有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一致,确保形成整体合力。

四是坚持科学合理。从实际出发,强调该检查的必须检查到位,不该检查的坚决不查,做到既不越位、也不缺位,既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也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公共安全提供法治保障。

落实关键在于如何把握好“度”

胡卫列表示,行政检查作为行政执法主体依法履行管理职责的重要方式,对于引导、规范企业合法经营,预防纠正违法行为具有重要的作用。

“既要通过检查来引导企业依法经营,也要通过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但是在实践当中,确实存在着该查的没有查、不该查的又去乱查这些问题。”胡卫列指出,落实好《意见》各项措施的关键在于如何把握好行政检查的“度”。

胡卫列表示,此次出台的《意见》主要是为了遏制行政检查的突出问题,给企业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但是,对于人民群众十分关切的,与他们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领域,特别是对于群众投诉举报或者有关部门转办交办的这些问题,该查的不但要查,而且要严格进行,确保检查能够务求实效、不走过场。通过有效的检查,能够让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得到切实有效的维护和保障。

他强调,要注意避免“卸责式”检查的倾向,防止“查了就免责、不查就追责”的错误观念,行政执法主体要准确把握《意见》的精神要求,在开展检查时,要真正做到既不越位也不缺位;既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又保证必要的检查能够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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