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ippo”打火机、“劳斯莱斯”汽车、“安热沙”防晒霜、“佳农”水果、“科勒”卫浴、“EMS”……上海市市场监管局1月7日曝光的一批违法案例显示,这些注册商标的专用权等合法权益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侵犯,且违法手段较为“隐蔽”。
买入正版的“Zippo”打火机,自行加工后出售,卖的还是正品,怎么就侵权了?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办案时,上海祯意贸易有限公司以此抗辩。
经查,当事人购入标有“Zippo”商标的打火机后,自行在打火机上印制、雕刻图案或加装自行购入的外壳后对外销售;购入他人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加工的“Zippo”打火机进行销售,并在包装袋、网页上标注“Zippo”商标;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在“ZIPPO批发网”提供“Zippo”打火机雕刻服务。
执法部门认为,根据商标权利穷竭原则,凡是合法取得相应知识产权产品的人,可自由处分这些产品,不用再次获得权利人的许可,但前提是带有商标的商品经商标权人许可售出后,状况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当事人购入正品后,加工、改装再转售,是一种典型的再造,其转售不具有合法性,构成了商标侵权行为,依据《商标法》,当事人被没收侵权商品,罚款8万元。
婚车租赁公司出租假的“劳斯莱斯”,但改装车辆的人并非该公司,这也构成侵权?普陀区市场监管局排摸美团、抖音、小红书等平台,在上海范围内锁定了15家涉嫌违法的经营主体,他们都从事婚车租赁及婚庆业务,车主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将其他品牌汽车加装劳斯莱斯商标,放到这些婚车租赁公司出租。
执法人员发现,婚车租赁公司在明知或者应当知道涉案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情况下,未对租赁婚车进行查验,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导致消费者对车辆商品来源产生混淆,也挤压了商标权利人的销售空间和交易机会,认定当事人存在商标侵权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相关规定,上海蜜蕊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等15家当事人共被处罚71万余元。
普通水果没名气不好卖,贴个大牌子的粘纸不就行了?结果,上海市杨浦区振川便利店等5家水果经营者因此构成侵权,共被罚款30500元。
杨浦区市场监管局联合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对5家水果经营者开展突击检查,共查获假冒“Zespri”图案和字样的猕猴桃2箱、侵权标签贴纸11382张。2023年9月至2024年1月,当事人使用网售假冒“ZESPRI”和“佳农”商标的标签粘贴于普通水果上,冒充进口品牌水果对外高价销售。
商标作为经营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来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是体现品牌价值的重要途径,发现“蹭大牌”违法风险高,个别经营者换了思路,起个博眼球、有噱头的商标来吸引客流。
可菲可梵(上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包含“粪豆”“米共豆”“糞豆”“给我粪豆”四项商标的注册申请,均被驳回,理由为“该标志用作商标易产生不良影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然而,当事人仍在食品外包装上使用这些词语,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商标法》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当事人被松江区市场监管局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