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发布服务保障“百千万工程”典型案例(第二批),彰显了司法对推动县域高质量发展、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履职担当。广州法院两案入选。
案例一:以精准司法服务头酒品牌知识产权保护
广州从化头酒酿酒材料供应商徐某因一直未收到货款,将头酒作坊经营者陈某诉至法院。审理过程中,从化区人民法院实地调查发现,涉及头酒产业链的买卖合同纠纷在当地时有发生,因此决定在案涉酒坊门前开庭,以“示范诉讼+巡回审判”的方式,邀请周边村民、酒业行业协会代表、区市场监管局、金融机构代表到场旁听,以通过个案审理解决头酒产业链上买卖合同纠纷的多发性问题。
从化区人民法院法官和酒业行业协会调解人员从合作前景、商业信誉、违约成本、技术支持等角度为双方进行了详细分析,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头酒作坊经营者陈某同意分期支付拖欠供应商徐某的原料货款,双方继续保持长期合作。
典型意义:
“吕田头酒酿造工艺”是从化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本案通过举办“示范诉讼+巡回审判”,邀请周边村民、酒业行业协会代表、区市场监管局、金融机构代表到场旁听,实现“办理一案、化解一片”效果。同时,法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作用,通过发出司法建议、行业风险分析报告以及送法入企、加强普法宣传等方式,联动相关职能部门、当地金融机构,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头酒品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足、个体酒坊融资手段匮乏等行业性问题,为当地头酒企业和经营主体提供精准司法服务。
案例二:依法依规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卢某是某村经济合作社社员,自1983年开始在集体所有的土地自行种植果树作物。2017年,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对包括卢某占有土地在内的部分农村集体土地进行登记,向包括卢某在内的部分社员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载明“承包方家庭按股确份额面积,是指按承包方家庭股东成员持股总数在集体发包地总面积中折算的承包面积,承包方不能凭本证向发包方要求具体承包地块”,以确股不确地的方式进行确权。之后因卢某拒绝交还该集体土地,某村经济合作社诉至法院,要求卢某返还土地并支付占有使用费。
白云区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某村经济合作社作为发包方,将包含案涉土地在内的集体土地以确股不确地(按股确份额)的方式发包给卢某及其家庭成员,卢某及其家庭成员系根据所持股份比例对包含案涉土地在内的集体土地整体享有收益,而非对其中的全部或部分土地本身直接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因此卢某应将其原占有使用的案涉土地交还给某村经济合作社统一经营、管理,并与其家庭成员一道按其持股比例对集体土地的整体收益享有分配权。一审判令卢某将案涉土地按现状返还给某村经济合作社并支付占有使用费。卢某不服提起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重要基础工作,确权确地、确权确股不确地方式在全国各地均有应用。已完成股份制改造的村在“确地”确实有困难的情况下,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但确权方案必须取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可,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本案以政府对案涉土地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所载内容为切入点,明确了在“确权确股不确地”模式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所占股份对应的收益权,为“确权确股不确地”模式下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发包双方权责归属和纠纷解决提供了实践范例。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魏丽娜通讯员:谢君源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杨耀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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