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外接暖气管道爆裂事故责任未明,扬州华建望府物业停供业主暖气近一个月

扬眼 2025-01-08 18:37:57

“如果确实是我的责任我都会赔偿的,但是为什么要停我的暖气?”近日,家住扬州华建上院望府的市民孟女士(化名)在社交媒体平台发了一条帖子,引发网友关注。

2024年12月9日,孟女士家的外接暖气管道爆裂,导致楼道电梯进水被淹。物业认为事故是她私自改装管道所致,但孟女士表示,在使用暖气的三年多时间里,她从未被告知过存在这一问题。事后孟女士发现,事故发生前,部分管道和流量表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物业更换过。一时间双方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而物业始终认为自己无责。尽管孟女士已经预付了暖气费,物业仍拒绝恢复其供暖。经过近一个月的投诉和反映,物业终于在2025年1月6日恢复了孟女士家的供暖。

12月9日,孟女士收到物业管家的消息称,她家外接暖气管道爆裂,导致楼道电梯间进水。物业要求她赔偿相关维修费用,并附上了一张照片。孟女士随即联系了暖气安装公司,并约好次日与物业协商赔偿事宜。

然而,当晚物业管家在业主群内称,是孟女士私自改造导致了管道爆裂。孟女士对此感到不解:地暖已经使用了三年多,现在为什么突然被指为私自改装?“物业称违规是因为我们把家里的管道直接连接到了公共管道,但并未向我出示相关文件规定。”孟女士说。据她介绍,装修时她向物业公司缴纳了装修押金,并在确认无误后拿到了押金返还。自2020年底装修完入住以来,孟女士在使用暖气的几年里从未被告知过存在私自改装的问题。平时暖气管道井由物业上锁管理,业主无法自行查看或改造。

12月10日,孟女士、物业和地暖公司负责人协商后决定,待物业出具相关报价表后再确定赔付比例。12月17日,物业向孟女士出具了共计4795元的电梯维修费用报价表,并表示她和邻居的两块流量表也需要更换,报价为每块1400元,共计7595元。孟女士要求物业出具采购记录,但对方一直未能提供。在此期间,物业一直未恢复孟女士家的供暖。

“12月20日,我爸突然想起来,2024年下半年曾看到有人打开管道井,应该是在维修。”孟女士重新查看了事发当天拍下的照片,果然发现她家的管道和流量表明显更新。她怀疑是当时维修后未做好相应测试,导致管道爆裂。然而,当孟女士提起此事时,物业只承认更换过流量表,不承认更换过管道。

“供暖停了近一个月,我多次向相关部门咨询,均被告知物业无权这样做。但直到今年1月6日,供暖才恢复。”孟女士很郁闷,认为物业在责任未定的情况下停止供暖是很不合理的。小区采用集中供暖,她早已预交了一千多元的暖气费。由于家中小孩生病休息在家,屋内不得不开启空调取暖,一个月下来又交了近700元电费。

1月7日晚,孟女士与物业再次协商,物业方拒绝承认不恢复供暖的行为存在过错,并不同意退还这一个月的暖气费或做出其他赔偿。1月8日,记者联系到华建物业经理,对方表示不便介绍情况。

目前,双方仍未达成一致意见,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将予以持续关注。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鲁玥

校对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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