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县人民政府关于邓凡刚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晴府任〔2025〕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
邓凡刚同志任晴隆县东观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安刚同志任晴隆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吕昌丽同志任晴隆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佳佳同志任晴隆县工业和科学技术局(县商务局)副局长;
赵华珍同志任晴隆县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琼芳同志任晴隆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何瑜同志任晴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站)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谢丽同志晴隆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文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黄斌同志晴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外事办公室)督查专员(副科长级)职务。
2025年1月4日
一审:罗玉时
二审:秦丽
三审:金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