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新药业公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4.8元/股(含)。若按回购总金额上下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351万股-2,703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57%-3.14%。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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