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等鼓励医疗机构开展适儿化改造,设家长可陪护病房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5-01-09 19:32:37

1月9日,国家卫健委等六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儿童友好医院建设的意见》,提出医疗机构需引入“1米高度看医院”的儿童视角,开展适儿化改造。到2030年,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建成一批儿童友好机构。

意见提出,提供儿童医疗保健服务的医疗机构要积极开展儿童友好医院建设,其中包括儿童医院,以及开设儿科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到2030年,儿童友好医院在儿童医院和开设儿科的其他医疗机构中的占比,力争达到90%以上。六部门鼓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开展儿童友好机构建设,到2030年建成一批儿童友好机构。

意见明确,建设儿童友好医院的首要任务是推进就医空间友好,打造安全舒适的环境。医疗机构需引入“1米高度看医院”的儿童视角,通过趣味化设计、多元化色彩表达,以及增设游戏角落、阅读空间等,为儿童营造轻松有趣的就诊环境。同时,医疗机构应优化门诊布局,设置“一站式”服务中心,减少患儿和家长的无序流动,并实施适儿化设计和改造,如降低就诊台高度,配备母婴室、家庭厕所等,为儿童就医提供便利。

在住院病房设置方面,医疗机构要加强儿童病房的适儿化改造,包括配置儿童专用病床、马桶和热水系统,开设家长可陪护的家庭化病房等。此外,医疗机构还需强化儿童安全防护,确保室内外活动空间、设施设备符合儿童安全防护要求,实行人车分离,提高儿童步行安全性。

意见提出,医疗机构要持续改善患儿就医体验,如弹性调整门诊时间,疏解高峰时段就诊压力;鼓励“一次就诊付费一次”,减少患儿就诊等候;并促进常规检查检验结果当日反馈,减少就诊挂号次数。

针对儿童呼吸道疾病季节性就诊高峰,医疗机构要加强资源配置和科学调度,在挂号、检验检查、取药、输液等环节采取措施优化服务流程,鼓励推行“先检查后诊疗”,即专业医师在预检分诊环节开具检查检验单,患儿家长持检查检验结果再就诊,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0 阅读:0
北京日报客户端

北京日报客户端

爱北京、关注北京、读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