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通讯员罗浪金强兵)1月9日,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发布《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于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据悉,《办法》由气象部门牵头,司法、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等20余个部门参与编撰,经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九届州人民政府第七十四次常务会议和二零二五年一月三日八届州委常委会第一百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是自治州首部气象行业地方政府规章,也是自治州第二部现行地方政府规章,填补了制度空白,标志着自治州在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领域迈出关键一步。
《办法》共五章三十条,明确了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基本原则、气候资源探测、区划编制和规划、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等内容,强调了在开发利用气候资源过程中,要坚持统筹规划、保护优先、合理开发、综合利用、趋利避害,实现经济社会效益与气候生态环境效益协调发展。《办法》围绕“康养胜地人文兴义”城市定位,合理利用避暑气候、康养气候、人文气象等气候资源,将有力促进特色农业、生态旅游、健康养老产业等与气候资源优势的深度融合,为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注入新动力、开辟新赛道。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地处北纬25度、平均海拔1200米的“黄金气候带”,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雨量丰沛、空气优良、天然氧吧,具有得天独厚的气候优势,近年来在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仍面临气候资源保护不足、开发利用不充分、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办法》明确,鼓励各行业推动气候资源与产业发展融合,推动气候要素转化为生产要素、气候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助力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下一步,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将多举措开展《办法》宣传贯彻,立足自治州独有气候资源优势,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推动气候要素转化为生产要素,气候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促进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