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汕头纪检监察消息:
日前,经汕头市委批准,汕头市监委对汕头市龙湖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林文光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林文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背组织要求,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亦官亦商,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推动项目、承揽工程、拨付资金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林文光严重违反组织要求和廉洁要求,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汕头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汕头市委批准,决定由汕头市监委给予林文光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潇湘晨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