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江苏省进行了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统筹开展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1月10日向江苏省委、省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李锦斌通报督察报告,江苏省委书记信长星作表态发言,江苏省省长许昆林主持会议。
督察认为,江苏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重大要求,坚持不懈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工作力度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进一步提升,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江苏省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深刻把握“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内涵,全力抓好长江大保护和太湖治理,长江江苏段生态环境显著变好,太湖水质首次达到良好湖泊标准。着力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江苏省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24年11月底,督察组交办的3508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办结或阶段办结3323件。
督察指出,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体取得明显成效,但对标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照党中央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与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新期盼相比,工作还有差距,一些突出问题仍需下大力气解决。
一是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存在差距。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思想认识上还有偏差,推动绿色发展的主动性、创造性不强,力度还不均衡。个别“两高”项目产能置换不规范,有的水泥产能违规置换。大运河沿线违规建设仍有发生,少数环境问题整改还不够有力。第二轮督察期间群众反映个别地方长江河道管理范围内毁林堆沙问题,截至督察进驻前仍未整改到位。
二是长江保护和太湖流域治理仍存在薄弱环节。长江干流一公里范围内还有违规备案新扩建化工项目。一些地方长江干流岸线违法违规问题还未完成整治。
通江河道治污不到位。个别沿江城市管网建设不到位,有的污水提质增效达标区还存在管网空白,有的整治工作没有按时完成,有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导致有时污水直排。
湖泊水系环境治理还有弱项。太湖前置湖滆湖周边一些建制镇仍存在生活污水直排。长荡湖上游一些城区污水管网建设滞后,污水收集处理不到位,对长荡湖水质造成影响。
三是污染防治攻坚战还有短板弱项。部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出现反弹。宿迁等地部分企业违法排污。部分地方扬尘管控不到位。一些项目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不力。
城市水环境基础设施仍有欠账。徐州市城市管网改造滞后,多个管网建设项目和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没有按期完成。泰州等地城区多个直排口向河道排污。部分地方黑臭水体整治不彻底,群众多次投诉。
工业固体废物违法处置问题较为突出。个别地方存在违规填埋工业固废问题。
四是其他比较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还不到位。有的地方违规在滨海湿地堆填疏浚污泥,有的地方擅自改变海域使用性质进行围海,有的地方生活污水直排入海,还有一些入海河流总氮浓度超标。
部分生态敏感区域存在违规开发利用。有的地方在风景名胜区内违规开发建设。个别地方违反要求在湿地保护区排泥。有的矿山企业违规堆土毁林。
一些领域环境安全风险隐患不容忽视。部分化工园区存在污染外溢风险。一些园区和企业环境应急能力不足。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船舶修造等还存在风险防控薄弱环节。
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违规操作弄虚作假。抽查机动车检测公司发现,多数存在检测不规范、弄虚作假,违规出具检测报告等问题。其中,淮安个别检测公司2024年1—7月就出具2573份虚假检测报告。
督察强调,江苏省委、省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45个工作日内报送党中央、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江苏省委、省政府处理。
本报记者吴琼曹卢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