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女子去菜市花100元买了一条裤子,晚上回家后发现双手都是紫色的,脱下衣

重瓦下庆 2025-01-12 15:26:38

吉林长春,女子去菜市花100元买了一条裤子,晚上回家后发现双手都是紫色的,脱下衣服后发现两条大腿都紫了,这才知道裤子掉色。女子哭笑不得:大腿上都能画画,我还以为中毒了呢!

(案例来源:海报新闻)

天气越来越冷了,郭女士想出去吃火锅,但是吃饭的时候,却一不小心将一小碗料油撒在了白色裤子上。郭女士下午还计划继续逛街,裤子脏了可怎么办呢?

郭女士灵机一动,询问饭点服务员附近有没有卖衣服的,对方告诉她旁边有个菜市场,里面有好几家服装店。

于是郭女士吃完饭后,随便进入菜市场内的一家店,挑了一条加绒厚裤子,付给了老板100元钱,当场换上就出门逛街去了。

郭女士双手插兜逛了大半天,一直到天黑才打道回府。回来后,郭女士准备洗洗手休息一会,结果双手一伸出来,郭女士吓了一跳。

郭女士虽然不是什么细皮嫩肉的小姑娘,但是一双手也是白白净净的,可是现在伸出来,两只手竟然是紫黑紫黑的颜色。

@梅姐说法

郭女士十分纳闷,自己难道是中毒了吗?可是身体也没有什么异样感觉啊?郭女士想了半天,百思不得其解。

一直等到天色越来越暗了,郭女士准备换衣服洗脸睡觉,结果一脱裤子,郭女士终于发现了端倪。

原来,郭女士的裤子一脱下来,两条腿都是深紫色的一直到脚脖子,脚脖子以下穿袜子的地方,则是白白净净的,感情她手上和腿上都是因为裤子掉色染上的。

郭女士哭笑不得,拿手指在腿上划拉一下,就能出现一条白色的划痕。

郭女士调侃:“我还寻思我中毒了呢,原来是裤子掉色,我这腿上都能画画了。”

郭女士为了看看这条裤子到底能有多掉色,还用水洗了一下,结果只加一点清水,稍微一揉,盆里就出现很多巨大的泡泡,一盆水都变成紫黑色了。

那么,此事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认定?

首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本案中,店家在售卖裤子时,未向郭女士明确告知裤子可能存在严重掉色的问题,侵犯了郭女士的知情权。

其次,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郭女士买的裤子掉色严重,已明显不符合正常裤子的质量标准。店家起初提出为郭女士更换一条裤子,但郭女士有权拒绝并坚持要求退货退款,因为这是消费者依法享有的合理权利。

再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指出,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虽然本案中店家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需进一步考量,但裤子严重掉色的情况显然不符合正常商品应有的质量。

此外,从合同的角度来看,郭女士购买裤子的行为与店家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

店家有义务提供符合质量标准、不存在缺陷的商品。这条掉色的裤子显然未能满足这一要求,构成了合同的违约。

对于郭女士而言,她作为消费者,有权要求店家退货退款,如果店家存在欺诈情形,还可以要求店家赔偿。

这样的裤子郭女士可不好穿了,第二天,她找到卖裤子那家店,说出裤子掉色一事,还将自己当时拍的视频给店家看。

店家承认裤子确实是她家的,提出给郭女士换一条。郭女士说什么都不同意,坚决要求退烧。最终,在郭女士的再三坚持下,老板将100元退给了她。

郭女士将自己的经历发了出来,感慨:希望以后商家们不要再欺骗消费者了。

您遇到过类似的事吗?对此您怎么看?

0 阅读:27
重瓦下庆

重瓦下庆

专注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