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
亲友之间互相帮助,是常有的事。但发生意外时,无偿帮助的一方需要承担责任吗?近日,嵊泗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民事侵权赔偿责任纠纷案件。
2024年8月,江苏一对姐妹携4名子女到嵊泗旅游。当晚,姐妹二人陪同孩子在下榻的民宿泳池中嬉水,因疏于照看,姐姐年仅4岁的孩子不幸溺水身亡。事发后,姐姐与民宿老板在当地调解委员会组织下签署协议书,民宿老板因安全责任问题,自愿赔偿70余万元。
同年9月5日,处理好孩子后事,姐姐一纸诉状将同在事发现场的妹妹告上了法庭,要求妹妹赔偿约90万元。嵊泗法院受理了此案。
姐姐表示,当时姐妹二人轮流看护孩子。现场,姐姐已告知妹妹,她会因咨询航班事宜离开一会儿。其间,妹妹带着自己孩子离开现场去卫生间,致溺亡事件发生。姐姐认为,妹妹主观上存在过错,应当赔偿。
妹妹辩称,她一直在照看4个孩子,姐姐向民宿工作人员咨询航班是在吧台及民宿内,并未转移监护责任。孩子溺亡是意外事件,家人间共同游玩发生意外后,一方请求另一方承担赔偿违反家庭伦理。
经法院审查,事发时,姐姐在吧台咨询航班事宜,妹妹带着自己的孩子去上卫生间,此后其余孩子陆续回到房间,留下姐姐4岁的女儿仍在泳池嬉水,无人看护。18时50分左右,妹妹到泳池查看,发现孩子溺水,立刻喊来姐姐与工作人员急救,工作人员随即呼叫120,数小时施救无效后孩子死亡。
法院认为,父母有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本案中,4岁孩童缺乏安全意识与自救能力,在场的孩子母亲是事故发生的第一责任人。根据查明的事实,姐姐自始至终未离开民宿大厅,应当有相应意识和能力履行监护和保障孩子安全的义务。此外,其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监护转移的事实,姐妹二人间未成立委托监管的关系。即使假定妹妹需共同承担监护责任,家人之间的侵权行为应严格限定在故意或重大过错的情况下,才能构成主观过错。妹妹在孩子嬉水过程中一直履行照看义务,在意外发生后第一时间施救,并不存在主观故意或重大过错。因此,法院驳回姐姐赔偿诉请。
法官提醒
根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谐、友善的精神内涵,应鼓励家人亦或陌生人,彼此好意照看、好意帮助。在非故意或重大的过错情况下,“好意”并不应当承担责任,判决赔偿反而助长自私冷漠的社会风气。
潮新闻记者马丽红通讯员姚留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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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ally
这姐真不要脸,自己孩子自己不看好[得瑟]
不捏小鬼脸.
根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谐、友善的精神内涵,应鼓励家人亦或陌生人,彼此好意照看、好意帮助。在非故意或重大的过错情况下,“好意”并不应当承担责任,判决赔偿反而助长自私冷漠的社会风气。
吃包子的米老鼠
民宿老板太倒霉了,为了两个妈妈的失职承担全部责任
零下小伯爵
实话实说,姐姐是母亲,不应该放下自己的孩子不管,随意转移注意力。其次,妹妹显然只关注自己的孩子,对外蜴女不上心。
Lau.
外人是不可能那么认真仔细看护别人孩子的,哪怕是血缘亲人,自己的孩子还是得自己上点心,不该发生的悲剧!
贺小情儿萌萌哒
除非妹妹有重大过错,导致孩子死亡,不然是怎么做到起诉那个亲妹妹的。
大佬的女人
可以责怪,但是赔偿90万法理都说不通!所以,法院也不支持!
向日葵般的女子
我过来人经验教训,父母姐妹兄弟之间,结婚之后,一些事情管不得,过好自己。
_矫屿
这个女的根本不配做父母 孩子死了还拿孩子用作赚钱的工具
SH_M
好了,这下孩子没了,以后肯定也会失去一个妹妹!
璇风一姐
这姐是尝到甜头了,自己孩子不看好,指望别人看,看死了正好到处要赔偿
扶朗
此案件妹妹赔90万,民宿老板还能赚20万?
小仙女萌萌哒
还应该告自来水公司,没有水那会有泳池?
凉薄
我们的原则,一切都是他人的错
Wang佳怡pureyi
这个妹妹也是带自己孩子去卫生间,好歹给姐姐说一声提醒她自己照看孩子啊,一声不吭就走了吗?
杨睿♐✨
这女的要断六亲了
纳税人
亲姐妹变仇人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