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月13日ST永悦公开信息显示,法定代表人陈翔、非独立董事徐成凤、非独立董事董浩、非独立董事董雪峰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2024年2月8日,你们公开承诺自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8月8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各自增持股份金额均不低于250万元且不超过500万元。截至2024年8月8日,徐成凤增持公司股份355900股,增持金额为99.97万元;董浩增持公司股份317200股,增持金额为90.34万元;陈翔、董雪峰均未增持股份。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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