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黑龙江新闻1月13日电(记者王妮娜)在12日开幕的黑龙江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黑龙江省政协委员、哈尔滨银行党委书记行长姚春和提出,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普遍存在,需推动社会各界形成合力加以解决。
在提案中,姚春和经过调研指出了民营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主要是当前,受国内经济新旧动能转换、政府债务、房地产、中小金融机构去杠杆及中美贸易摩擦等因素影响,外部环境一度以“防风险”为主基调,叠加强监管和严监管,整体融资环境趋紧,虽然宏观政策逐步调整至“宽松”,但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和在微观层面的政策惯性,调整需要时间。
同时,他指出,从国内金融供给看,金融机构自身风险防控压力在增大,在金融机构间同质化经营且有效信贷需求不足的情况下,客户选择“掐尖”更加明显,对于需下沉存在部分不符合信贷条条框框的“不完美”项目,银行面临内外部检查压力较大,“不敢贷”客观存在。
民营企业贷款普遍需要追加实际控制人、股东及其配偶、成年子女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背后有部分民营企业经营不规范导致财产混同、滥用有限责任制逃废债等背景,但也有“宁可错杀不放过一个”的简单化处理思维惯性,需要全社会逐步形成规范化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文化。
民营企业普遍面临严重的“三角债”问题,来自国有企业、政府等应收账款大量积压,导致很多企业虽然资产规模巨大、负债率不高,但现金回收能力偏弱,无法满足银行信贷风控要求。
为此,姚春和委员在议案中提出了推动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建议:
一、共克时艰,加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当前,国内经济在逆周期调节和新旧动能换挡阶段,要统一思想,加强财政税收、货币金融、投资消费、收入分配等宏观政策的统筹协调和系统集成,把握好政策实施的时度效,放大政策组合效应,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做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和“强监管”之间的平衡。
二、政策扶持,加快银行信贷能力修复。
建议发行特别国债等资本工具支持各类型商业银行补充核心一级资本,提升银行信贷投放能力;
建议对于银行主动排查、主动暴露的案件,酌情减轻或免除行政处罚;对于易引发市场误读的处罚信息,谨慎发布,避免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等。
三、规范经营,为有限责任落实创造条件。民营企业自身应当建立独立规范的财务制度,区分民营企业自身生产经营收支与民营企业经营者个人收支,依法实现民营企业财产与民营企业经营者个人财产分离,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防止财务造假等。
四、规范执法,构建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应当遵守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其他涉案财物与合法财产,民营企业财产与民营企业经营者个人财产,本人财产与案外人财产,不得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物。对查封、扣押的涉案财物,应当采取必要的保管措施。同时及时做好信用修复工作。
五、公平交易,提供合理的市场化交易条件。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项目推介对接、前期工作和报建审批事项办理、要素获取和政府投资支持等方面,为民营企业提供高效便利的投资服务。此外,大型企业向中小民营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等,应当合理约定付款期限并及时支付账款,不得以收到第三方付款作为向中小民营企业支付账款的条件等。(完)